原标题: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晓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会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艳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账款期末余额8,134,078.31元,较期初减少44.78%,主要是期初部分预付账款已结清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14,338,871.63元,较期初增加106.27%,主要是本期新增理财投资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83,038,768.25元,较期初增加35.18%,主要是本期应付未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4、应缴税费期末余额8,121,820.71元,较期初减少58.11%,主要是期初应缴税费已缴所致。

  5、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6,831,471.80元,较同期增加37.04,主要是按照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有关规定,同期计入管理费用中的税金本期计入税金及附加所致。

  6、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4,849,689.87元,较同期减少36.84%,主要是本期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7、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361,506.85元,较同期减少68.20%,主要是本期收益减少所致。

  8、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5,609,240.96元,较同期增加31.56%,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合同纠纷案。2017年3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抚顺中兴时代广场商业有限公司接到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抚顺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已于2017年4月18日在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股票简称:中兴商业股票代码:000715公告编号:ZXSY2017-16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7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购买“华润?橡树湾”独立商业体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

  此项议案。《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刊登在2017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2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刊登在2017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股票简称:中兴商业股票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7-18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按照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发展战略,为加快推进超市连锁发展,公司将以1.4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华润置地(沈阳)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华润置地)“华润?橡树湾”三期14#独立商业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华润?橡树湾”独立商业体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润置地(沈阳)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地:辽宁省沈阳市

  主要办公地址:沈阳市于洪区东湖街16-5号

  法定代表人:贾贵林

  注册资本:柒仟玖佰捌拾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6671610566

  经营范围:对竞买的沈阳市于洪区宗地编号为2006-010号二环路北-2地块和2007-082号二环路北-3地块进行房地产开发、销售及自有房屋的租赁。

  股东情况:超智资源有限公司,持有沈阳华润置地100%股份。

  2、与公司的关系

  沈阳华润置地的实际控制人为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公司与沈阳华润置地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为沈阳华润置地开发建设的“华润?橡树湾”三期14#独立商业体,属房屋建筑物,具体地址为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212号。地上两层,建筑面积16,271.13㎡;地下一层(人防工程使用权),建筑面积9,968.92㎡。“华润?橡树湾”三期于2016年11月开盘销售。

  2、权属情况。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四、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1、本次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款项。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协议的具体内容双方正在磋商中,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等情况;不涉及本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七、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资产将用于开办超市分店,加快推进公司超市连锁发展,从而建立超市连锁经营优势,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本次资产收购对公司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收购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会相应增加。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资产收购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价格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资产收购完成后,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超市业务拓展,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同意公司以1.4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华润置地(沈阳)开发有限公司“华润?橡树湾”三期14#独立商业体。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股票简称:中兴商业股票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7-19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大幅提升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预计上半年存款利息收入增加;另一方面,预计今年上半年办理带薪离岗的人数同比减少,导致确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辞退福利费用同比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财务数据为本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截止目前的资料初步测算,具体数据将在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公告编号:ZXSY2017-17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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