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21日06:03 金融时报

  天津自贸试验区聚焦制度创新争当改革排头兵

  本报讯记者李庶民报道在天津自贸试验区挂牌两周年之际,4月19日,天津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五次会议,天津市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李鸿忠主持并讲话。4月20日,天津自贸试验区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天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总体情况。

  李鸿忠强调,要把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作为重点,争当改革排头兵和领先者,贡献更多制度创新产品。要用国际视野和“颠覆性”思维谋划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积极推进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标准规则在自贸试验区内先行先试,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加快打造开放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园区,争创发展新优势。天津市市长王东峰表示,要把自贸试验区建设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全力支持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进一步优化港口能级,推进通关服务和交通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在4月2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副市长阎庆民介绍,天津自贸试验区将在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探索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路径、新模式。一是突出天津自贸试验区战略定位,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二是努力构建与高标准国际规则相衔接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三是加强与天津市优势产业和城市定位紧密结合,巩固和增强具有天津特色的自贸试验区发展优势;四是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战略融合联动,抓住机遇重点突破,实现自贸试验区服务辐射功能不断提升。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天津自贸试验区两批175项自主制度创新举措中有168项落地实施,占总量的96%。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至2016年年底,新登记市场主体2.78万家,注册资本9619亿元人民币,新增市场主体数超过设立前历年总和。

  金融开放创新是天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一大亮点。2015年12月,人民银行出台《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人行天津分行将《指导意见》细化为69项具体措施,目前已推动近80%的政策落地实施,其中23项措施成效显著。截至3月末,区内主体累计新开立本外币结算账户3.5万个;办理跨境收支达到894.8亿美元,占全市跨境收支的24.3%;结售汇351.4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2049.5亿元,占全市跨境收支的37.5%。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已经成为天津金融业发展的新名片。

  人行天津分行副行长刘通午介绍,天津自贸试验区在金融领域实现了一系列开放创新,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出“助力器”作用。一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金融服务便利高效性凸显。拓宽跨境融资渠道,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升,区内主体开展全口径跨境融资外债资金流入2.8亿美元;跨境人民币外债签约总额超过200亿元;区内主体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238.3亿元;区内跨国公司国际、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归集外汇资金7710.6万美元。二是金融政策可复制性初步实现,简政放权力度不断加大。创新政策可复制可推广取得新进展,《指导意见》中关于外债宏观审慎监管、A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不入待核查账户、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外汇资本金和外债资金实行意愿结汇、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等6项政策已在全国推广。三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稳步推进,辐射带动作用日益显著。截至2016年年末,全市银行业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贷款余额达4265亿元,比年初增加491亿元。此外,注资规模100亿元的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已在天津自贸试验区正式设立。四是切实防范风险,优化金融发展环境。通过搭建内部监管、强化业务指导、建立跨部门协作等手段和机制,增强市场主体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为稳妥有序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创造了有利条件。

责任编辑:李坚 SF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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