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郑一真 前深交所工作人员、股票发行审核委员兼职委员冯小树利用职务之便,以亲属名义在公司上市之前突击入股,随后抛售股票获利超过2亿元,被证监会罚款5亿元,并对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4月21日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中央第7巡视组对证监会开展专项巡视期间,向我会移交了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冯小树涉嫌违法买卖股票的相关线索。经查,冯小树先后以岳母彭某嫦、配偶之妹何某梅的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并在公司上市后抛售股票获取巨额利益,其交易金额累计达到2.51亿元,获利金额达2.48亿元。

张晓军表示,冯小树作为承担重要职责的监管干部,知法犯法,以他人名义在公司上市前突击入股,上市后卖出股票获取利益,违反了《证券法》第43条关于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管理秩序。依据《证券法》第199条规定,我会决定没收冯小树违法所得2.48亿元,并顶格处以2.51亿元罚款。同时,对冯小树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公开资料,冯小树曾任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审核一处副处长、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副总监、深交所发审监管部副总监,并兼职第七届、第八届发审委兼职委员。在2006年6月至2007年7月份之间,冯小树参与审核35家公司的首发申请,其中,海翔药业、招商局能源、中泰化学海鸥卫浴中国平安保险集团等29家公司首发审核通过,另有6家公司未通过审核。上市公司集中在浙江、江苏、广东、山东等地。

冯小树作为监管人员,曾在2007年于青海举办的(拟)申报首发企业审核实务培训班中授课,主题为股票发行审核要点及关注重点的问题。2008年还参与深交所第九期拟上市公司董秘培训班,讲述发审要点及如何提高发行效率。媒体资料显示,冯小树最近一次公开活动是在宝安区企业上市业务培训会解读了国内外IPO最新政策。

热门推荐

APP专享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