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7-035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为扩大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可选范围,进一步保障闲置募集资金收益,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从单一类型的银行调整为可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除调整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外,原其他审议的事项保持不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该议案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60 万股。本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2,908,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4,188,9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8,719,0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97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1,377.9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预先投入金额进行了置换,置换金额20,716.12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573.83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由可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2、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购买理财产品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投资风险

  1、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六、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八、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的范围,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的范围,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议案》。

  本次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适当增加募集资金收益,同意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在充分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扩大理财产品的可选范围,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议案》。

  4、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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