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20日07:55 金融时报

  多部门联合监管 严打地方政府变相举债和违法担保行为

  本报记者 李国辉

  财政部网站4月19日通报,山东省政府对邹城市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问题相关责任人给予了问责。这是自3月下旬通报重庆市黔江区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以来,财政部公布的又一个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行为问题处理结果。

  公开信息显示,2015年2月,邹城市政府召开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以市总工会为发起人,以邹城市正方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借款主体,向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发行信托产品违法违规举债。

  按照新《预算法》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地方政府只能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举借债务,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举借政府债务。

  根据审计意见,2016年5月,济宁市印发《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要求坚决制止政府部门违法融资担保行为,对违规发售的信托理财产品,要按照能退则退的原则,及时退还干部职工。经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进一步核查督促,截至2016年9月,邹城市总工会向干部职工退还了全部资金,违法违规举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受托发行上述理财产品的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参与该事件,此前也已被银监会问责。银监会责令该公司逐一排查存续业务,对违规业务立即清理;同时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融资平台公司新增贷款业务。

  此前,3月下旬,财政部还通报了重庆市黔江区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其中涉及黔江区财政局出具承诺融资0.55亿元问题、黔江区教委与上海爱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1.2亿元问题、黔江区教委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1亿元问题。

  据悉,经黔江区财政局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已撤回黔江区财政局出具的相关文件,解除了黔江区财政局的担保责任。

  银监会向财政部提交的相关金融机构整改情况显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已与重庆黔江区教委签订了《合同结束协议》,并于2017年1月24日收回了全部未偿债务,两笔项目全部终止。同时,该公司正在按照银监会要求对存量融资租赁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同质同类问题认真整改,严控风险。

  银监会对江苏金融租赁公司及责任人问责处理结果显示,对江苏金融租赁公司处以行政处罚30万元。另外,对江苏金融租赁公司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财政部将把防范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充分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积极作用的同时,依法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务院文件要求,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二是依法界定地方政府债务边界,指导省级政府妥善化解融资平台公司等其他债务风险,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三是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防范地方政府变相举债和违法担保,引导金融机构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依法合规提供融资。四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将强化执法问责作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的重要抓手,开展专项核查,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依法问责到人,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蔓延。

  银监会方面也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视为一大金融风险点。银监会近日发布的《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融资平台风险管控,规范开展新型业务模式,加强对高风险区域的风险防控。

  除了不得违规新增平台贷款,银监会还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规范开展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新型业务模式,不得违规通过产业基金、委托贷款等变相提供融资。

责任编辑:陈楚潺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