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公告编号:2017-062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三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会秘书邵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人,为冷克,其余董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洪欣,其余监事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支付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支付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2017年第一期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2017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十三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3月29日发出的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4月8日的会议资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浏览并下载。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原、罗佳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会议见证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63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北京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19日,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 [2017]35号),主要批复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6,412.28万A股股份的方案。

  二、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上限96,412.28万股计算,增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78,473.69万股。其中,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SS)持有261,858.34万股,占总股本45.27%。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工作,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股票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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