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19日电 据济南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将长清区、章丘区纳入限购范围,本次及此前已出台的调控政策一并执行。

  通知要求,本市户籍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有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住房贷款均视为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0%。其中商业按揭贷款最长年限缩短至2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暂停向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取消凭缴纳住宅维修资金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0%,商业按揭贷款最长年限缩短至25年。

  通知明确,限购区域内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另据通知,依法严厉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制造和散布虚假消息、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欺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案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一经查实,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开发企业停止预售及网签,2年内不得参与本市土地交易,中介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并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

  通知自2017年4月20日起施行。(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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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莹】

责任编辑:陈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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