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7-008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1,906,976 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4月2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69 号文核准,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活塞”、“公司”)向滨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硅谷天堂盈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5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16,279,069股。

  3、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4、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滨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认购的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4年4月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经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了 “以总股本327,949,619股为基数,2015年4月13日为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4日为除权日,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6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524,719,390股,其中该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总数量为186,046,510股(包含滨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1,906,976股)。

  根据2016年2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16年6月16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6年6月15日北京市国资委出具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6]98号),并于2016年12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1号)的核准,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25,796,128.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0,515,518.00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3-0013号、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3-0017号《验资报告》。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滨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截至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渤海活塞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1,906,976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4月24日。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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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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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备查文件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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