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19日00:16 法治周末

  汽车销售管理新规打破品牌授权销售单一体制

  2017-04-18 22:44 作者:法治周末记者 马金顺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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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

  新《办法》的出台目标非常明确,旨在扭转汽车销售整体下滑的局面并把利益的天平进一步向经销商做一些倾斜,但同时也给各个经营者包括汽车生产厂家带来新的业务机会

  法治周末记者 马金顺

  “《办法》要是早两年出台就好了,可能我也不用再费那么大周折去获取我的车辆合格证了。”看到新政出台,曾经为合格证而费尽周折的车主陈亮(化名)感慨地说。

  陈亮所说的《办法》,是指商务部4月14日发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如今,新《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立彤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新《办法》的出台目标非常明确,旨在扭转汽车销售整体下滑的局面并把利益的天平进一步向经销商做一些倾斜,但同时也给各个经营者包括汽车生产厂家带来新的业务机会。

  汽车业反垄断的前奏

  现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品牌办法》)为2005年开始实施,当时确立了汽车品牌授权销售体制,要求销售汽车必须获得品牌授权并实行备案管理。

  陈立彤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原有品牌授权销售模式下,厂商合作成本居高不下——国内品牌4S门店的投资成本在1000万元左右,而进口品牌门店建设前期投资高达6000万至8000万。为了摊薄成本,经销商只得至通过销售、维修等环节。将高昂的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势必加重消费者的用车成本和负担,并出现厂商的零和博弈——汽车经销商抱团叫板车企、拒绝提车等事件频发,导致汽车经销商的生存环境等问题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副巡视员胡剑萍在4月14日商务部召开的新《办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亦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实行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已不能适应汽车市场发展的内在需求,垄断性经营问题日益凸显。

  法治周末记者查询新《办法》后发现,新《办法》规定供应商不得对经销商实施包括“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限制经营其他供应商商品”在内的9项行为。

  陈立彤表示,这些规定将进一步改变厂商之间的竞争态势以及中国政府的反垄断执法格局。他解释,到目前为止,我国汽车行业的反垄断法执法主要集中在反垄断法第14条有关纵向限制竞争协议,其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包括有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固定转售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限价(限定最低转售价格)以及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至于什么样的协议构成其他垄断协议,在我们国家现有的法律规定当中语焉不详,但新《办法》的出台为汽车行业其他垄断协议的定义和认定奠定了一个基础。”陈立彤说。

  “因此,新《办法》可被视为汽车行业反垄断的前奏。”陈立彤认为。

  催生新销售模式

  相比《品牌办法》,胡剑萍表示,新《办法》从根本上打破了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

  新《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经销商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提醒和说明,并书面告知向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的主体”。

  胡剑萍表示,允许授权销售和非授权销售两种模式并行,为破除品牌垄断、促进市场充分竞争、创新流通模式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新《办法》实施后,销售汽车就不再必须汽车品牌商授权,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将会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

  陈立彤亦表示,新《办法》将会避免经销商因投入过大而受制于车企,因此未来的经销和零售渠道将会进一步拓宽。未来可能有更多的汽车卖场出现,多品牌销售及多品牌维修将成为汽车营销模式的主流。

  也有汽车业内专家声称,市县和乡镇的综合式的销售展厅规模展开,欧洲的一些多品牌的超市化的汽车卖场也许会在国内出现,另外可能会出现全国连锁经营的、有独特品牌的连锁店。实际上,一些二线城市的汽车综合店已然是汽车超市的化身。

  除此之外,对于行业中屡见不鲜的“加价”提车、拿不到车辆合格证以及强制在4S店购买保险等现象,新《办法》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比如,新《办法》第十条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汽车售价将下降

  此外,陈立彤表示,新《办法》将促使汽车销售成本下降、汽车售价下调。

  “汽车综合店的车源供应难题将随着汽车领域反垄断工作的推进得到缓解。随着汽车厂家实行区域销售限制政策的可能性降低,汽车综合店可挑选进货价格更低的供货商,甚至可以在一些限购地区提货。对于这样跨区域的销售和采购,厂家处罚的愿望降低且合规成本加大,如此,汽车超市的提车价可能比传统4S店向厂家提车的价格更低,因此在销售环节占据优势。”陈立彤说。

  另外,随着原厂零部件可以进入非授权渠道,市场零部件流动性将进一步加强且汽车组装、维修和售后服务体系的建立将更加立体,汽车销售成本有望大幅下降。

  “以问题为导向,针对行业反映的突出问题,着力引导规范汽车供应商与经销商的交易行为,保证交易公平公正,充分发挥零供双方积极性,新《办法》对零供双方的行为都进行了明确规范。”胡剑萍说。

责任编辑:周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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