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5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现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补充披露如下:

  一、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1.经营模式和客户。公司2016年主要业务为纺织印染和无缝钢管。请补充披露上述业务的经营和盈利模式,主要产品的特点、市场定位和客户的主要分布区域情况。

  补充披露情况:公司2016年度的主要业务为纺织印染和无缝钢管,其中: 1)、纺织印染业务:采用的经营和盈利模式主要为来料加工和面料经销,其中来料加工的比例为85.18%。来料加工即由客户购买原料,在公司进行染色、印花和后整理,公司收取加工费。面料经销则由公司购买原料,进行加工处理后销售给客户。公司产品以棉制品为主,市场定位为中高端,客户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苏、广东、香港等地区。2)、无缝钢管业务:采用的经营和盈利模式为订单加工。即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采购原料、组织生产,再供应给客户。公司主要产品为中厚壁合金无缝钢管,尤其是D/S比值<4.5的高难度合金无缝钢管,主要供应工程机械、汽车、石油钻具、机械加工、轨道交通等行业,市场定位以国内高端用户为主,同时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客户主要分布区域:国内主要为长三角地区 ,国外主要为美国、墨西哥。

  年报修订情况:上述内容已在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第一条“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中补充披露。

  2.产能情况。请补充披露公司纺织印染和无缝钢管业务的产能规模、2016年产能实际利用情况及同比增减变化和变化原因。

  补充披露情况:1)、公司纺织印染的产能规模为8000万米/年,约占2015年全国印染产能的0.16%。2016年度生产量为7348万米,产能实际利用率91.85%,比2015年产能利用减少3.1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受行业整治、环保升级等影响,导致开工时间减少和订单减少;2)、公司无缝钢管的产能规模为12万吨/年,2016年度生产无缝钢管10.7万吨,产能实际利用率89.17%,与上年同比增加24.7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订单增多致产量增加。

  年报修订情况:上述内容已在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第一条“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中补充披露。

  3.印染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情况。近年印染行业产销两旺,而公司2016年印染收入减少2.68%,毛利率减少0.99个百分点。请补充披露公司印染业务收入和毛利率均减少的原因。

  补充披露情况:公司印染业务收入及毛利率均减少的主要原因为:1)、为护航G20峰会,公司积极响应政府指令,在G20峰会召开前数个月陆续开始停、限产,不少优质客户担忧交货期受到影响,纷纷转向外省加工,导致订单流失,价格下降。2)、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绍兴市出台了国内最严的印染行业提升标准,诸暨市又开展全市涉水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公司考虑到十多年前建造的环保设施对新提标排放标准的承压处理能力,不得不对生产总量进行控制,确保达标排放。3)、因政府对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进行了提标控制,公司不断引进环保处理设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改造,导致企业环保成本上升;因染化料、助剂等原料生产区域实施行业整治,导致其价格持续上涨,直接推动生产成本大幅上升;公司积极响应《诸暨市2015年“五炉”淘汰专项整治及禁燃区创建行动方案》的号召,从2016年1月1日起将燃煤导热油锅炉自主供汽全部改为购买中高压蒸汽供汽,致使动力成本一块大幅上扬。4)、公司地处城区中心地段,平时遇上级部门的检查或视察活动,经常会接到停限产的通知,从而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生产,扩大产能或提高有效产能的空间基本被封杀。综上,随着地方政府提高排放标准,公司又地处城区核心地段,每一轮整治都是首当其冲,导致公司订单大量流失,日常生产经营亦受到影响,从而造成公司业务收入减少、毛利率下降。

  年报修订情况:上述内容已在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第二条“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收入和成本分析”中补充披露。

  4.季度业绩情况。请补充披露公司2016年第二、四季度收入较大的原因,同时四个季度的收入与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

  补充披露情况:公司第一季度由于受春节放假、开工时间短等因素影响,营业收入较第二季度减少2837万元。第二季度起能正常有序地安排生产、销售,实现营业收入22131万元,其中钢管销售及加工第二季度营业收入9043万元,较第一季度增加1039万元;纺织品销售及加工第二季度营业收入13088万元,较第一季度增加1798万元。第四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023万元,较第三季度增加7537万元,其中钢管销售及加工较第三季度增加营业收入4531万元,纺织品销售及加工较第三季度增加营业收入3006万元。第四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79万元,较第三季度增加945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出售1376万股上峰水泥实现15358万元的投资收益(税前)。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52.78万元,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731.12万元,扣非后利润为亏损的原因主要是核算口径问题。公司传统主营业务纺织品、钢管销售及加工2016年度都录得不错的业绩,其中子公司印染公司实现利润1527.06万元,明贺钢管实现利润2187.59万元,纺织公司实现利润1907.46万元。但母公司的营业成本(包括2016年度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费用)均界定为经常性,而与其相对应的收入为非经常性的,因此2016年度扣非后的净利润为亏损。

  5.环保投入与成本费用。请公司结合行业环境、环保政策和标准等情况,补充披露排污成本费用的内容和计量、确认、分摊的时间和方法、2016年各项排污成本费用的金额及其同比增减情况,并说明在环保治污方面公司拟进一步采取的举措及资金投入计划。、

  补充披露情况:2016年度,公司主要环保为:环保设施运行费895.07万元、排污费293.48万元、教育培训费9.85万元、监测费17万元、废弃物处理处置费54.2万元等,合计1269.60万元。环保设施运行费中335.9万元为环保设施改造投入,报告期末这些设施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其余环保投入均在本期费用化。2016年度公司环保投入较上年度减少173.52万元,减幅12.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环保设施改造投入减少117.93万元,排污费及废弃物处置费减少65.9万元。公司排污权使用费已一次性计入费用,未按使用年限进行分摊,每年根据污染物排放量按实计算排污费。未来,公司将根据政府印染产业集聚的进程,考虑进一步投入改造环保治污设施。

  年报修订情况:上述内容已在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第五节第十七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之“属于环境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中补充披露。

  二、关于财务问题

  6.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年报披露,公司2016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9.11亿元,约占总资产的25%,提取减值准备872.78万元。请补充披露:(1)各项金融资产的名称、数量或持股比例、取得时间和初始成本、报告期增减原因、数量和价格,期末数量和金额;(2)当期减值准备余额和计提原因,采用的减值测试方法和是否充分计提;(3)向被投资方派驻董事情况,按公允价值或成本计量的原因和依据。

  补充披露情况:2016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9.11亿元,其中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即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账面余额7.16亿元;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计量按期末账面余额1.95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1)、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额资产

  ■

  2)、期末按成本法核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

  鉴于以上几家被投资单位持续亏损且亏损额较大,账面流动资金有限,公司对其未来持续经营能力等表示疑虑。根据被投资单位提供的2015、2016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按其实现的净利润及持股比例,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51.38元,2016年度计提减值准备321.41元,累计计提872.78万元。

  7.应收账款。公司2016年应收账款余额4.56亿元,较上年大幅增长9倍,其中61%账龄在6个月内。请补充披露:(1)应收账款增长的原因,扣除重组完成新增泰一指尚合并范围后,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和原因;2)新增合并的泰一指尚应收账款的金额、应收账款周转率、以及和同比变动情况和原因,以及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是否存在坏账风险和资金周转风险,以及应对措施;(3)结合泰一指尚行业特点和经营模式,说明其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原因、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账龄分布,是否存在坏账风险和资金周转风险,以及应对措施。(4)结合泰一指尚2016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和业绩承诺及完成情况,说明2016年泰一指尚大额应收账款发生时间分布和原因,是否为完成业绩承诺而突击赊销,是否存在期后销售或撤销的情况,并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补充披露情况:(1)2016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46,968.07万元,较20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 2016年度实施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泰一指尚100%股权事项已于2016年11月2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2016年12月27日,泰一指尚完成100%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7年1月6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妥股份登记手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该企业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自并购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考虑会计分期的假设,泰一指尚实际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因此,公司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仅包括泰一指尚资产负债表。因泰一指尚2016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导致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金额大幅增加。

  泰一指尚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1,307.67万元,剔除泰一指尚后,公司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5,660.40万元,较20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增加940.20万元,增长率19.92%。公司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其2016年度营业收入较2015年度增加7,470.12万元,增长率9.28%,其中子公司明贺钢管2016年度营业收入较2015年度增加7,980.36万元,相应应收账款余额增加927.36万元。

  (2)2016年12月31日泰一指尚应收账款余额为41,307.67万元,其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回收期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

  从上表分析可见,泰一指尚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加主要系目前泰一指尚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其应收账款随着营业收入的增加而增加,同时受行业季节性因素影响,一般地,泰一指尚第一季度销售额全年最低,此后销售额逐季增加,第四季度销售额达到全年最高,导致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较大。泰一指尚为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加快资金回笼,2016年度进一步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款力度,完善销售考核制度,2016年末应收账款的增加幅度接近于营业收入增加幅度,应收账款增长幅度放缓且优于2015年度,但因2016年下半年泰一指尚营业收入占比较2015年下半年营业收入占比有所增加,且泰一指尚实际给予客户付款信用期为6-12个月,故2016年12月31日泰一指尚下半年销售款绝大部分未收到,导致2016年度泰一指尚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15年度有所下降,应收账款平均回款期较2015年度有所增加。

  (3)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通过核查泰一指尚应收账款账务处理以及相关董事会决议,未发现泰一指尚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核销应收账款的情况。同时,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通过核查泰一指尚历年收款情况,大部分客户能在泰一指尚实际给予客户的信用期内予以付款,且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未发生坏账损失和经营索赔等情况。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通过核查泰一指尚应收账款账龄,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账款余额为4,241.41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10.27%,比例较小。虽然泰一指尚应收账款账龄整体较短,泰一指尚历史收款情况大部分符合泰一指尚实际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且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未发生坏账损失,但是若主要客户因自身经营状况或外部经营环境严重恶化导致影响其偿付能力,则泰一指尚将面临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为应对坏账风险,泰一指尚制定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类似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同时为了确保应收账款安全及时回笼,泰一指尚制定了以下应对措施:

  1)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客户信用调查和分析,建立客户的信用档案和评级;

  2)完善销售考核制度及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加强应收账款的分析和催收力度;

  3)财务部协同业务部制定应收账款回款计划,动态跟踪分析应收账款,尤其关注逾期应收账款,重点监控,并强化考核,防止出现坏账损失;

  4)采用奖惩结合的应收账款催收机制。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泰一指尚流动负债为20,301.04万元,流动资产为54,364.18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为5,660.17万元,现金比率为27.88%,流动比例为2.68倍,因此泰一指尚目前不存在资金周转风险。未来随着泰一指尚进一步扩大销售,若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笼,泰一指尚将面临资金周转风险,为应对该等风险,公司及泰一指尚制定了以下应对措施:

  1)保持主营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同时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力度,确保应收账款安全及时回笼;

  2)优化成本结构,尽力降低营运成本、管理成本和人力成本,同时选择长期合作的供应商,争取取得与收入相匹配的付款信用政策;

  3)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同时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

  4)必要时,向母公司申请财务援助。

  (4)2016年12月31日,泰一指尚应收账款余额为41,307.67万元,余额较大,主要与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经营惯例以及泰一指尚的发展阶段有关,具体分析如下:

  1) 泰一指尚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与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经营惯例相关

  从行业经营惯例的角度看,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呈现买方市场及收入季节性等特点,造成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具体分析如下:

  一方面,互联网作为新兴的媒体传播渠道,所受到的政策监管相对宽松,行业进入门槛不高,加之互联网媒体资源种类繁多、数量巨大,海量信息可反复存储、跟踪、计量,媒体资源不再稀缺,由此导致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尚无绝对领先的龙头企业,中小企业较多,市场竞争激烈。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市场价格较为透明,客户更换服务商的成本也较低。以上特性决定了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客户的议价能力较强,在商务谈判中往往能取得较长的付款信用期,由此造成互联网信息服务商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另一方面,因节日及消费习惯等原因,我国的部分消费市场具有“金九银十”的特点,特别是房产、家居、汽车等大型消费品在年底前往往会形成销量高峰。此外,大型互联网广告客户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制定年度营销预算,第二季度开始陆续投放,因此受互联网用户和客户两方面的影响,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通常上半年的业务量低于下半年,呈现一定程度的季节性。加之近几年火爆的“双十一”、“双十二”电商促销,更是强化了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的季节性特点。与此同时,互联网信息服务项目的投放周期大多集中于1-3个月,互联网信息服务商一般会根据项目排期表的实际执行进度逐月确认投放金额,并据此确认收入,而客户通常在广告投放完成、效果统计及对账结束后,集中进行付款。因此,一般第四季度完成的营销投放项目在当年末往往未达到付款结算期限。受上述季节性因素及结算模式影响,互联网信息服务商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2) 泰一指尚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与其发展阶段有关

  按照行业惯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收款账期一般为3-6个月,部分上市公司也据此制定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根据统计,泰一指尚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主要客户合同账期一般为3-6个月,与行业惯例一致。但实际操作中,因泰一指尚目前仍处于业务快速发展中,客户资源、业内口碑等尚处于积累阶段,鉴于维护客户关系的需要,对于部分主要客户,泰一指尚事实上存在适当延长其账期的情况,致使部分客户实际收款周期延长至6-12个月。

  结合泰一指尚应收账款余额和实现营业收入情况,2015年度和2016年度泰一指尚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分别为214.71天和233.97天,符合泰一指尚实际给予客户的6-12个月的付款信用政策。

  2016年12月31日,泰一指尚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泰一指尚1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为37,066.26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89.73%,泰一指尚应收账款大部分均在1年以内,符合泰一指尚实际给予客户的6-12个月的付款信用政策。

  (5)泰一指尚2016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53,876.72万元、6,269.59万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1271号),泰一指尚2016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153.29万元(不包括业绩奖励对净利润的影响额 535.60 万元),超过承诺数 653.29 万元,完成本年业绩承诺的 111.88%。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了泰一指尚2015年和2016年分季度收入的情况,具体如下:

  ■

  注:上表分季度营业收入数据未经审计。

  从泰一指尚2015年和2016年各季度收入占比来看,两年的分布基本保持一致,下半年收入明显高于上半年,且第四季度收入占比最高,因此应收账款的发生时间分布也主要集中在第三、四季度。主要原因为泰一指尚所处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具有鲜明的季节性特征。因节日及消费习惯等原因,我国的部分消费市场具有“金九银十”的特点,特别是房产、家居、汽车等大型消费品在下半年往往会形成销量高峰。此外,大型互联网广告客户一般在每年一季度制定年度营销预算,二季度开始陆续投放,因此受互联网用户和客户两方面的影响,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通常在上半年的业务量低于下半年,呈现一定程度的季节性。加之近几年火爆的“双十一”、“双十二”电商促销,更是强化了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的季节性特点。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了泰一指尚2016年末应收账款前二十名客户余额按季度发生时间的分布情况,具体如下:

  ■

  按照行业惯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收款账期一般为3-6个月,部分上市公司也据此制定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根据统计,泰一指尚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主要客户合同账期一般为3-6个月,与行业惯例一致。但实际操作中,因泰一指尚目前仍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客户资源、业内口碑等尚处于积累阶段,鉴于维护客户关系的需要,对于部分主要客户,公司事实上存在适当延长其账期的情况,致使部分客户实际收款周期延长至6-12个月。因此,从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形成时间来看,总体呈现每个季度逐步上升的状态,与泰一指尚应收账款的回款周期以及账龄情况相符。

  另一方面,泰一指尚三季度、四季度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与其季节性有关,第三、四季度收入金额及占比较大,且收款账期为6-12个月,年末尚未完成收款,导致2016年末泰一指尚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此外,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对泰一指尚应收账款的真实性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核查泰一指尚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或排期单、信用制度、销售台账、原始凭证(发票、结算单等)、期后银行收款记录,并核查至记账凭证及明细账,审核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或者排期单进行广告排期、是否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收入,付款单位是否与记账客户一致;

  2)核查泰一指尚2016年度和2017年一季度应收账款账务处理以及相关董事会决议,未发现泰一指尚2016年度和2017年一季度存在核销应收账款的情况,亦未发现期后退回销售的情况。

  3)获取期后回款情况,核查回款是否存在异常,泰一指尚2016年度收入前二十大客户2016年度和2017年一季度的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泰一指尚2016年收入前二十大客户当年度实现的销售款中约有26%左右系当年收回,2017年一季度收回9,116.93万元,其中收回以前年度款项8,618.80万元。根据泰一指尚的应收账款账龄及回款周期,其回款情况未见异常。

  4)对主要客户进行函证,并抽取重点关注客户进行现场走访,由主要客户对其往来款余额和采购金额进行确认,确保收入和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获取主要客户出具的《确认函》(经客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承诺:2016年度与泰一指尚的交易是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客户、客户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客户关键管理人员与泰一指尚及其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除中广信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

  6)取得泰一指尚2016年度主要客户销售清单,关注客户数量、类型和分布的变化,并要求公司管理层提供合理的解释;针对新增客户、存在异常(如收入异常增长、销售价格异常或者货款回收出现异常)的客户,我们对该等相关客户进行了现场走访,并与管理层进行会议沟通和访谈,以核查收入和应收账款的合理性。

  2016年,泰一指尚前五名客户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2015年,泰一指尚前五名客户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2016年,泰一指尚对单一客户的销售金额均未超过50%,因此不存在严重依赖单一客户的情形。此外,泰一指尚主要客户较为稳定,相较于2015年客户结构未发生明显变化。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意见:综上所述,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何会计师认为公司应收账款在扣除泰一指尚后增加主要系因2016年度子公司明贺钢管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较多,导致应收账款增加;泰一指尚目前仍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逐年增加,主要与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经营惯例以及与其自身发展阶段有关,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有其合理性;2016年度泰一指尚不存在为完成业绩承诺而突击赊销的情况,期后未见销售撤销情况。

  8.经营现金流入。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8.79亿元,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98亿元,请补充披露两者差异较大的原因。

  补充披露情况: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具体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本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

  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8.79亿元(含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入为10.12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98亿元,造成两者差异的主要原因:本期子公司印染公司、纺织公司、明贺钢管公司收到不涉及现金流入的银行承兑汇票3.12亿元。

  9.资金拆借。年报披露,公司向关联方诸暨市富裕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诸暨地润商贸有限公司发生拆借金额655.61万元和109.27万元。请补充披露,前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拆借资金发生的原因、时间、金额、占用费率和偿还情况,是否按关联交易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及时披露。

  补充披露情况:2008年4月,经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子公司富润印染对明贺钢管实施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前,明贺钢管注册资本为360万美元,其中德清绿能热电有限公司出资162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5%;上海敏贺钢管有限公司出资108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0%;香港明贺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2008年4月,明贺钢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明贺钢管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议案,同意德清绿能热电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明贺钢管的部分股权,将其中881,600美元以人民币6,834,004.44元的价格转让给诸暨市富裕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146,900美元以人民币1,139,000.74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诸暨地润商贸有限公司,其中224,100美元按原价转让给香港明贺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上海敏贺钢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明贺钢管108万美元的股权按原价全部转让给香港明贺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新增注册资本374.6939万美元,注册资本由原360万美元增加到734.6939万美元,并吸收富润印染为新股东,新增资本374.6939万美元均由富润印染以人民币现金折合美元认购。2008年5月16日,明贺钢管办妥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明贺钢管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

  明贺钢管由于投产后需配套大量的流动资金,为补充流动资金,明贺钢管决定向各股东借款,利率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其中诸暨市富裕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655.61万元,浙江诸暨地润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109.27 万元,各股东借款于2008年4月30到账。截止2016年12月31日,子公司明贺钢管累计应付诸暨市富裕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利息338.21万元,已支付52.34万元,还应支付285.87万元;累计应付浙江诸暨地润商贸有限公司利息56.37万元,已支付2.31万元,还应支付54.06万元。

  由于近几年钢铁行业一直处于低迷状态,为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明贺钢管设想进行增资扩投,但因涉及外资股东增资手续一直未能办妥。此款类似股东借款,只能暂挂其他应付款。

  由于股东诸暨市富裕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中公司董事傅国柱、陈黎伟、王坚合计持股15.11%,股东浙江诸暨地润商贸有限公司中公司控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上述共同投资及借款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由于明贺钢管为公司孙公司,且涉及金额较小,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仅在定期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10、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年报披露,关联交易中发生关键管理人员报酬716.10万元。请补充披露该项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因、内容、涉及关键管理人员所在公司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涉及人数及其职务,是否按关联交易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及时披露,是否损害公司人员及经营管理独立性。

  补充披露情况:1)、上述关键管理人员报酬716.10万元,即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从公司领取的报酬,共涉及16人,具体明细如下:

  ■

  2)、上述人员中涉及6人在关联方担任职务,具体如下:

  ■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者报酬”,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考核管理制度》领取报酬,应属于豁免的情形。

  4)、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个别管理人员交叉兼职的情况,但职责是清晰的。上市以来,控股股东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未发生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对人员独立性问题,公司将逐步整改。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1日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