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证监局对上市公司、机构等的现场检查工作正陆续进行,而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北京证监局日前发布通知称,将于近期组织辖区公司债券发行人开展自查及检查工作。自查工作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4月28日止。

  通知明确,发行人在自查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如情节轻微并及时采取了整改、补救措施,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不予处罚;如情节严重,虽及时采取整改、补救措施,可酌情从轻处罚。对拒不自查、不认真自查、按期未能完成自查的发行人,及对于自查过程中未能如实反映情况、刻意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将在下一步现场检查中重点关注并从严处理。

  天津证监局表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穷追不舍、查深查透,必要时对执业中介机构及时开展延伸检查,一旦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立即以稽查标准固化证据,符合立案稽查条件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对上市公司实施现场检查,不仅是发现问题和线索的重要途径,更是向上市公司及其服务中介机构传导监管压力、优化守法环境的重要手段,在监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有效提升工作成效始终是系统各监管单位亟待破解的难题。”天津证监局表示。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要求,相关规定以及结合宁夏辖区实际情况,宁夏证监局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辖区部分证券经营机构,对其自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开展基金销售业务、期货IB业务的合规性进行现场检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浙江辖区共有上市公司273家,按照抽查比例不低于5%的要求,浙江证监局明确,2017年度将抽取14家检查对象,其中上半年6家,下半年8家。其中,上半年进行全面检查的有2家,分别是嘉化能源联络互动;进行专项检查的有4家,分别是康恩贝世纪华通华仪电气巨星科技

责任编辑:马天元 SF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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