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吴文治 实习记者 陈韵哲)4月5日,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圆通速递于4月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通知,蛟龙集团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蛟龙集团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此前,圆通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中显示,蛟龙集团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并以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票作为换股标的。

  截至该公告披露日,蛟龙集团持有圆通股票约14.4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8%。根据通知,蛟龙集团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四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本次可交换债换股期限自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可交换债券到期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有权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本公司股票。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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