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7-02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上海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和董国强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应当合并计算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收到上海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匡时文化”)、董国强先生的通知,截至 2017 年 3 月31 日,匡时文化和董国强先生分别持有公司普通股53,265,335股、4,442,724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本 4.615%、0.385%,合计增持达到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上海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城路2号24幢304室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97269703K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活动策划交流(除经纪);计算机软件、网络技术、印务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艺术品(不含文物)销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董国强、陈佳、陶珂、朱军、郭爔文、章俊、陈琛、吴斌、陈文彬、袁瑶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城路2号24幢304室

  2、董国强

  姓名:董国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10119650404****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辛店路1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辛店路1号***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匡时文化于2017年1月19日到2017年3月3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53,265,3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5%。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国强于2017年3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442,7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5%。

  上述披露义务人所持宏图高科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股票代码:60012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佳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城路2号24幢304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城路2号24幢304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国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辛店路1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辛店路1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上海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城路2号24幢304室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97269703K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活动策划交流(除经纪);计算机软件、网络技术、印务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艺术品(不含文物)销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董国强、陈佳、陶珂、朱军、郭爔文、章俊、陈琛、吴斌、陈文彬、袁瑶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城路2号24幢304室

  2、董国强

  姓名:董国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10119650404****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辛店路1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辛店路1号***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介绍

  1、上海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1、上海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匡时文化未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2、董国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董国强未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增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2016年12月19日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之《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协议内容的行为。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履行2016年12月19日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之《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内容,拟使用不少于5000万元资金继续增持宏图高科股票,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宏图高科的其他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匡时文化、董国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宏图高科无限售流通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1、上海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前,匡时文化持有宏图高科股票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宏图高科53,265,335股,占有宏图高科总股本的4.615%。

  2、董国强

  本次权益变动前,董国强未持有宏图高科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4,442,7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5%。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匡时文化于2017年1月19日到2017年3月31日期间增持宏图高科53,265,3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5%。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国强于2017年3月31日增持宏图高科4,442,7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5%。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宏图高科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宏图高科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上海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匡时文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宏图高科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董国强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国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宏图高科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匡时文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董国强身份证复印件;

  3、匡时文化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与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佳

  签章: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国强

  签章: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