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公告编号:临2017-024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由股东分立导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医药”或“本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接到股东连云港恒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创医药”,持股比例7.46%)的通知,因该公司业务发展的商业需要,恒创医药于2017年1月5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恒创医药分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7年1月7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股东通知,现将有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恒创医药以派生分立的方式新设连云港永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科技”),董伟、连云港盛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永创科技5.1%、94.9%股权;原恒创医药存续且不变更公司名称,董伟、连云港盛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继续分别持有其5.1%、94.9%股权。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

  根据前述恒创医药股东会决议,恒创医药与永创科技于2017年3月31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恒创医药所持有的本公司175,154,394股人民币普通股中的60,114,012股以协议转让方式分至永创科技。恒创医药保留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剩余115,040,382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分立前有关股东结构及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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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分立后有关股东结构及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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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恒瑞医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恒创医药及永创科技的股权结构,与本次权益变动前原恒创医药的股权结构一致;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原恒创医药实际控制人董伟实际拥有的本公司权益未发生变化。董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三、协议主要内容

  恒创医药同意将其所持恒瑞医药60,114,012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永创科技,永创科技同意受让该等标的股份。双方确认,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3,200,469,998.88元,即53.24元/股(依据2017年3月30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53.24元/股确定)。

  四、股东承诺

  本公司股东恒创医药及永创科技承诺:如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31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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