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3月31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该《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与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公司为联合体牵头方,其他公司均为联合体成员方)为"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一期)PPP项目暨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中标单位。该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资本金回报率6%。

  根据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和联合体协议书:

  一、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一期)PPP项目(以下简称"弥勒城轨PPP项目")

  弥勒城轨PPP项目起于弥勒北部昆河公路和弥勒寺景区公路交汇处,止于云桂铁路弥勒站,属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线路全长18.848km,沿线共设19个站点。投资估算总额为280,625.81万元(包括工程费用168,618.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945.13万元,预备费20,356.38万元,专项费用56,705.6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包含项目资本金和项目债务资金两部分:一是项目资本金约为84,187.74万元,占总投资的30%。其中政府方出资38,100.00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45.26%;社会资本方出资46,087.74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54.74%。二是项目债务资金约为196,438.07万元,占总投资的70%,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落实,政府方不提供任何担保。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公司对弥勒城轨PPP项目的工程建设负总责,负责弥勒城轨PPP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在弥勒城轨PPP项目中出资占社会资本方95%;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弥勒城轨PPP项目设计管理、质量安全控制,轨道工程、机电系统建设等的建设管理,受托运营、维护弥勒城轨PPP项目,在弥勒城轨PPP项目中出资占社会资本方5%;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弥勒城轨PPP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负责弥勒城轨PPP项目有轨电车车辆的生产和供应。

  二、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配套项目")

  配套项目起于云桂铁路弥勒站,止于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红河水乡站,全线长共计9.10km。投资估算总额为72,591.17万元(包括工程费用52,857.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637.74万元,预备费3,989.72万元,建设期利息2,106.1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包含项目资本金和项目债务资金两部分:一是项目资本金约为14,518.23万元,占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方出资1,451.82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10%;社会资本方出资13,066.41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90%。二是项目债务资金约为58,072.9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0%,社会资本方负责落实,政府方不提供任何担保。合作期为11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10年)。

  公司负责对配套项目的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在配套项目中出资占社会资本方100%。

  该项目正式合同尚未签订,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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