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2016

  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在上海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朱敏董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沙跃家董事代行表决权;田溯宁独立董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袁志刚独立董事代行表决权;其余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4 公司2016年度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均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以2016年末普通股总股本21,618,279,9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3.24亿元;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人民币64.85亿元。

  1.6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

  2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2.1.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1)2016年3月18日,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9,510,332股,收购上海信托97.33%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扩大为19,652,981,747股。

  (2)2016年6月23日,公司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其中,以2016年3月18日变更后的普通股总股本19,652,981,74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普通股每10股转增1股,合计转增1,965,298,175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扩大为21,618,279,922股。

  (3)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公司期末总股本21,618,279,922股计算;比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调整后的股数20,518,818,557股重新计算。

  (4)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5)2016年3月、2016年12月,公司分别对浦发优2、浦发优1两期优先股发放股息人民币8.25亿元、9.00亿元。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考虑了两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影响。

  (6)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按报告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1,368,402,339股计算得出,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按公司期末总股本21,618,279,922股计算;比较期内每股收益、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按调整后的股数20,518,818,557股重新计算。

  2.1.2 补充财务比例

  ■

  注:(1)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资产平均余额,资产平均余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2)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4)净利差=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5)净利息收益率=净利息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6)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2.1.3 本集团2016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2 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1)2016年3月18日,公司向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11名交易对方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9,510,332股,收购上海信托97.33%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扩大为19,652,981,747股。

  (2)2016年6月23日,公司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其中,以2016年3月18日变更后的普通股总股本19,652,981,74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普通股每10股转增1股,合计转增1,965,298,175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扩大为21,618,279,922股。

  2.3 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2.3.1 优先股股东总数

  ■

  2.3.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1)浦发优1

  单位:股

  ■

  (2)浦发优2

  单位:股

  ■

  3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本集团整体经营情况

  2016年是公司“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和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的开篇之年,也是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以新五年发展规划为统领,围绕“保收入、控风险”的经营主线,克服多重压力,加大创新转型,强化战略引领、优化经营策略,取得了较好成绩,完成了董事会的目标,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经营效益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607.92亿元,同比增加142.42亿元,增长9.72%;利润总额699.75亿元,同比增加30.98亿元,增长4.63%;税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99亿元,同比增加24.95亿元,增长4.93%。2016年,本集团平均资产收益率(ROA)0.98%,同比下降0.12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16.35%,同比下降2.47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率23.16%,继续保持全球领先水平。

  资产负债平稳增长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58,572.6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129.11亿元,增长16.12%;其中,本外币贷款余额27,628.0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172.88亿元,增长23.04%。本集团负债总额54,843.29亿元,其中,本外币存款余额30,020.1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78.66亿元,增长1.62%。

  资产质量风险可控

  截至报告期末,按五级分类口径统计,本集团后三类不良贷款余额521.7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71.24亿元;不良贷款率1.89%,较上年末上升0.33个百分点;不良贷款准备金覆盖率169.13%,较上年末下降42.27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拨贷比)3.19%,较上年末下降0.11个百分点。

  集团化、国际化经营成效显著

  报告期内,上海信托合并管理资产规模10,839.5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8.89亿元,净利润17.82亿元;浦银租赁融资租赁资产423.2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6.28亿元,净利润6.95亿元;浦银安盛管理资产规模6,52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28亿元,净利润1.71亿元;浦发硅谷银行资产总额44.3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38亿元,净利润0.15亿元;25家浦发村镇银行资产总额355.8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0.60亿元,净利润3.08亿元;浦银国际资产总额37.2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04亿元,净利润1.02亿元;香港分行资产总额1,177.2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9.39亿元,净利润5.54亿元;公司稳步推进海外机构筹建,新加坡分行即将正式对外开业,伦敦分行筹备工作全面启动。

  3.2 主营业务分析

  3.2.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变动的主要原因:

  (1)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是:报告期内生息资产规模持续增加、手续费收入大幅增加。

  (2)业务及管理费用增长的原因是:报告期内业务规模增加、网点增加、人员增加。

  (3)营业利润增长的原因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成本费用控制。

  (4)经营活动(支付)/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原因是:报告期内客户贷款及垫款支付的现金增加。

  (5)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

  (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原因是:报告期内发行同业存单净增加额减少。

  3.2.2 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607.92亿元,同比增加142.42亿元,增长9.72%;营业利润696.60亿元,同比增加35.93亿元,增长5.44%。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作为本报告的用途,本集团地区分部的定义为:

  (1)总行:总行本部及信用卡中心;

  (2)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地区分行;

  (3)珠三角及海西地区:广东、福建地区分行;

  (4)环渤海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地区分行;

  (5)中部地区: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海南地区分行;

  (6)西部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地区分行;

  (7)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地区分行;

  (8)境外及附属机构:境外分行及境内外子公司。

  3.2.3 业务总收入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业务总收入2,700.30亿元,同比增加67.20亿元,增长2.55%。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3 利润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各项业务持续发展,非利息净收入快速增长,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较2015年度上升9.87个百分点至32.76%;成本收入比继续保持较低水平;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99亿元,同比增长4.93%。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3.1 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2,148.14亿元,同比减少134.40亿元,下降5.89%。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3.2 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支出1,066.94亿元,同比减少85.51亿元,下降7.42%。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3.3 非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526.72亿元,同比增加191.31亿元,增长57.04%。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3.4 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372.38亿元,同比增加52.04亿元,增长16.25%。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3.5 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491.04亿元,同比增加103.09亿元,增长26.57%。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3.6 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162.97亿元,同比增加4.17亿元,增长2.63%。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4 资产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58,572.6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129.11亿元,增长16.12%。

  3.4.1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及贷款质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贷款占比62.66%,较上年末下降8.43个百分点;票据贴现占比2.22%,较上年末下降0.54个百分点;个人贷款占比35.12%,较上年末上升8.97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4.2 按行业划分的贷款结构及贷款质量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4.3 按地区划分的贷款结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4.4 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结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 负债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54,843.2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585.77亿元,增长16.05%。

  3.5.1 客户存款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5.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6 股东权益变动分析

  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679.47亿元,比上年底增加了527.77亿元,增幅16.75%。本集团通过自身净利润积累、发行股份等方式补充了资本。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7 投资状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投资净额19,588.34亿元,较期初增加1,376.54亿元,增长7.56%。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8 会计报表中变动超过30%以上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3.9 2017年度公司经营计划

  1、年末总资产规模计划达到6.15万亿元,较2016年末增长6.5%左右;

  2、年末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计划达到3.15万亿元,较2016年末增长15%左右;

  3、力争全年净利润与2016年相比保持正增长;

  4、力争年末不良率控制在2%左右,拨备覆盖率保持在150%以上。

  特别提示:2017年度的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3.10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10.1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审计的2016年度会计报表, 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516.97亿元,扣除2016年已发放的浦发优1和浦发优2股息17.25亿元后,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499.72亿元。2016年初未分配利润为896.48亿元,扣除2015年度各项利润分配事项446.04亿元,本次实际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0.16亿元。

  公司已完成两期共3亿股优先股发行,自优先股发行以来,公司业务运营正常有序、财务运作规范稳健,保持了可持续发展的良好趋势,基于现状,董事会有理由相信公司未来有能力足额支付优先股股息。后续,公司将于优先股付息日前至少十个工作日召开董事会审议优先股派息相关事宜,并通过公告的方式告知优先股股东。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定2016年度分配预案如下:

  1、按当年税后利润3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共计155.09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98.55亿元;

  3、以2016年末普通股总股本21,618,279,9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3.24亿元;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人民币64.85亿元。

  上述方案执行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按照中国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3.10.2 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说明

  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分红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国际、国内外部资本监管要求都更趋严格,特别是央行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随着公司集团化、国际化战略的不断推进,集团及各子公司对于资本补充的需求显著上升;三是受外部经济环境影响,国家持续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改革,国内银行业风险管控压力持续上升。为此,综合考虑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集团自身盈利水平和资本补充并提高抗风险的能力、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期望,本年度适当提高了利润留存比例,确定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4 银行业务信息与数据

  4.1 本集团前三年主要财务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1)存款总额包括短期存款、短期储蓄存款、短期保证金、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长期存款、长期储蓄存款、存入长期保证金、委托资金。

  (2)贷款总额包括短期贷款、进出口押汇、贴现、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透支及垫款、保理业务。

  (3)根据监管机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将表内理财产品纳入结构性存款统计,2014年末相关数据作同口径调整。

  4.2 资本结构、杠杆率及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4.2.1 资本结构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计算: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1)以上为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母公司和集团口径资本充足率相关数据及信息。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2)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公司在官方网站(www.spdb.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披露本报告期资本构成表、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等附表信息。

  (3)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的资本工具:按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商业银行2010年9月12日以前发行的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享受优惠政策,即2013年1月1日起按年递减10%。2012年末本公司不合格二级资本账面金额为386亿元,2013年起按年递减10%,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计入金额为231.6亿元。

  4.2.2 杠杆率情况

  报告期末,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集团杠杆率5.47%,较上年末上升0.16个百分点;本行杠杆率5.25%,较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公司在官方网站(www.spdb.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披露本报告期末杠杆率相关明细信息。

  4.2.3 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4.3 公司前三年其他监管财务指标

  ■

  注:(1)本表中本报告期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比率、拆借资金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计算,数据为母公司口径。

  (2)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过渡期内对公司2016年底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资本充足率9.7%,一级资本充足率7.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6.7%。

  4.4 公司分级管理情况及各层级分支机构数量和地区分布情况

  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采用总分行制。根据经济效益和经济区划原则,按照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发展布局,公司在国内大中城市以及沿江沿海、东北和中西部地区的重要中心城市先后设置了分支机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设有1,843个分支机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注:职工数、资产规模、所属机构数的总计数均不包含控股子公司。

  4.5 本集团贷款资产质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4.6 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贷款减值准备金计提方法的说明:

  (1)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贷款的帐面价值进行检验,当有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发生减值的,且损失事件对贷款的预计未来现金流会产生可以可靠估计的影响时,则将该贷款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贷款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2)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贷款进行组合评估。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贷款,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贷款组合中再进行组合评估。

  (3)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贷款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4.7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4.8 抵债资产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4.9 主要计息负债与生息资产

  4.9.1 主要存款类别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4.9.2 主要贷款类别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4.9.3 其他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4.10 持有的面值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下转B14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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