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94号)文件核准,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9元,共计募集资金161,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086,971.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 120,713,02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25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款专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

  三、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用募集资 金人民币3,012.55万元(按董事会审核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参考换算约为 439.75 万等值美元)增资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宏泽”),增资的募集资金存储于深圳新宏泽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专户(账号:727668279060)存放的募集资金已转入深圳新宏泽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支取完毕,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该募集资金专户结息6522.53元,已转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基本户(账号:44001806899053001765)。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银行账号:727668279060)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结算业务申请书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无折转账结清关户回单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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