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73 公司简称:东阳光科

  2016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上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206,421,417.56元,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30,886,059.49元,分配现金红利74,066,217.27元,2016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1,469,140.80元。由于公司拟进行低压电极箔生产线改造及扩建、氟树脂材料项目投资等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为保持公司的稳健经营,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慎重讨论后,建议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子新材料,主要产品包括铝电解电容器用电子铝箔和电极箔(包含腐蚀箔和化成箔)、软磁材料、电化工产品、合金材料等,其中:

  (1)电子铝箔:由高纯铝铝锭经热轧或铸轧成为铝片,再进一步冷轧、退火而成,为生产铝电解电容器所用的关键原材料,用于制作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

  (2)电极箔:属于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是铝电解电容器的关键原材料,包括腐蚀箔和化成箔。其中,腐蚀箔由电子铝箔经腐蚀工序,通过铝金属蚀刻的方式,增加电子铝箔比表面积制造而成,一般用作铝电解电容器阴极铝箔;化成箔由腐蚀箔经化能工序通过阳极氧化,在阳极铝箔的表面生成绝缘性能较好的氧化膜(Al2O3)而制成,用作铝电解电容器阳极箔。

  (3)软磁材料:为矫顽力很小(HC<102A/m)的铁磁材料,用于制造电磁铁、变压器、电机和高频电磁元件。

  (4)电化工产品:公司主要生产用于腐蚀工序所需的高纯盐酸和烧碱,同时生产液氯和双氧水用于外销。

  (5)合金材料:公司主要生产亲水箔、钎焊箔,其中亲水箔主要用于空调热交换器(冷凝器和蒸发器)的制造;钎焊箔广泛用于高端汽车热交换器、水箱、航空航天领域。

  1.2、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主要采购的原材料为铝锭,采取外购方式,由生产部门根据生产目标或订单、库存情况确定采购数量并向采购部门下达采购指令。目前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与供应商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生产模式

  公司的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由销售部门根据得到的客户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将计划生产规定下达至生产部门实施,保证公司库存处于合理范围区间。

  (3)销售模式

  公司对外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方式,产品直接向下游企业客户销售。由于产品特性,公司客户群体比较集中,目前公司已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稳定、良好的供销关系,包括日本知名铝电解电容器制造企业NCC、RUBYCON、NICHICON、国内知名铝电解电容器制造企业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万裕等。此外,公司通过与日本UACJ株式会社、台湾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借助其全球销售渠道,拓展公司产品的销售范围。

  1.3、公司行业情形

  公司的主营及核心竞争力产品电子铝箔和电极箔(包含腐蚀箔和化成箔)为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属于电子元件材料制造行业,为电子信息技术产业的细分行业。由于下游产品铝电解电容器市场向中国大陆转移以及规模快速扩张,下游消费电子行业需求旺盛,推动国内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行业加速发展。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持续低迷,国内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产能过剩问题日益凸显,企业经营压力巨大。

  根据电子信息产业生态发展趋势,电子元件产品普遍要求趋向高频、高速、高效率、长寿命、低功耗等,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硬件、应用电子、物联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在“十三五”期间,电子元件材料制造产业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将更加凸显,产业发展的动力也将更加强劲。公司主营产品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作为铝电解电容器的关键性基础材料,其行业的发展高度依赖于下游产品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发展,而市场供求也与铝电解电容器的市场规模基本保持同向变动。随着铝电解电容器广泛应用,国内铝电解电容器行业发展空间广阔,进而推动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行业快速发展。

  目前国内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箔行业已初步形成少数几家寡头垄断,公司作为行业里少数几家同时具备腐蚀和化成技术且有较大生产规模的企业,凭借公司拥有的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铝电解电容器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不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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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财务指标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5 公司债券情况

  5.1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发行债券未发生不利变化,且发行债券兑付兑息不存在违约情况,公司未发现可能导致未来出现不能按期偿付情况的风险,公司无涉及或可能涉及影响债券按期偿付的重大诉讼事项。

  2016年4月21日,鹏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对本公司及2011年6月15日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下调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下调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年,全球经济复苏依然缓慢,国际贸易疲软,不稳定因素增多。国内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内,实现了“十三五”计划的良好开局,但仍存在产能过剩、需求结构升级矛盾突出、经济增长内力不足等不少内部矛盾和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16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运行情况,报告期内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生产运行平稳,生产保持较快增长,效益状态良好,其中电子元件行业生产稳中有升,但外贸进出口降幅有所扩大。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生产原料的电子材料,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外贸进出口持续下降的影响,公司坚持研发创新,通过自主研发和国际技术合作,提高产品的技术工艺。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02,256,827.97元,同比增幅8.88%;实现利润总额137,172,901.48元,同比增幅7.63%。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1、加强技术合作,提高产品技术工艺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与世界一流铝箔制造企业株式会社UACJ的合作,通过设立合资公司,一方面借助UACJ对铝电解电容器用电子光箔和钎焊箔等产品的技术支持,提升公司电子光箔和钎焊箔的性能和工艺,另一方面借助双方销售途径对公司电子光箔及钎焊箔以UACJ商标进行销售,增加公司销售渠道及产品议价权。此外,公司与台湾上柜公司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合作,弥补公司在低压电极箔领域的竞争力,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低压化成生产线的初期设计和投产,产品性能居国内领先水平。

  1.2、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稳步提升产品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落实质量管理制度,通过加强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实现全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同时,大规模展开智能制造改造,提升设备制造水平,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公司参与7项国家或行业标准修订,其中《铝箔试验方法》获得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委会技术标准优秀奖”二等奖。

  1.3、以研发创新为核心,积极推动研发项目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研发与创新是公司一直以来的制胜法宝。2016年度公司继续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加大技术改造和创新,实现公司以研带产、以产促研、以销助研的良性循环。报告期内,稳步推进甲烷氯化物领域和制冷剂领域项目研发,实现甲烷氯化物产量翻番,R32型制冷剂产能释放;高耐腐蚀涂层亲水铝箔的开发及其节能工艺的研究项目获得韶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1.4、筹划重组,完善公司产业布局

  公司现有以电子材料为核心的主营业务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备国际一流的水平的工艺技术。但随着国际贸易持续低迷,国内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天花板显现,主营业务受到较大影响。为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市东阳光实业”)拟将其实际控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558.HK,以下简称东阳光药)的所有内资股股份转让给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若本次重组成功,东阳光药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因深圳市东阳光实业筹划关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向上交所申请连续停牌,随后经确定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停牌期间,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组相关事宜并积极推动重组的各项工作,尽职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止目前,公司已将重组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提交上交所审核并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待取得上交所审核意见后另行公告复牌事宜。本次重组尚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批。

  1.5、全面优化内部管理

  公司坚持内部管理创新,在强调“考核”和“效益”的基础上,持续、全面优化内部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员工培训计划,提升员工职业能力和安全意识,推动公司员工结构的转变,健全员工结构;开展精益改善活动,实现研发、生产、销售的实时互通,控制库存,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同时通过对生产过程整体优化,降低成本,改善产品质量。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7-19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26日,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召开第九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董事张寓帅、张红伟、邓新华、卢建权、陈铁生、王珍,独立董事张再鸿、刘运宏、徐友龙到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张寓帅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董事发表了如下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该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天健审[2017]11-89号《审计报告》,母公司上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206,421,417.56元,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30,886,059.49元,分配红利74,066,217.27元,2016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1,469,140.80元,资本公积金57,832,047.33元。

  由于公司拟进行低压电极箔生产线改造及扩建、氟树脂材料项目投资等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为保持公司的稳健经营,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建议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续聘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期限一年,自2017年4月22日起至2018年4月21日止。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关联交易的议事规则,本公司关联董事张寓帅先生、张红伟先生、邓新华先生、卢建权先生回避表决。由于交易涉及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29.3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其中存量续贷额度为16.85亿元,向新增银行贷款额度为12.5亿元。上述新增银行贷款中,公司拟向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管理制度》。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7—20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利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人回避事宜: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批准,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全体 9 名董事,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反对(关联董事张寓帅先生、张红伟先生、邓新华先生、卢建权先生回避了表决)审议通过《关于 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再鸿先生、刘运宏先生、徐友龙先生在董事会召开前审阅提案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第九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并就董事会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17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是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自愿作出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所采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总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 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东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

  深圳东阳光是1997年1月27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方花园E区E25栋。主营业务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深圳东阳光为本公司关联方。

  2、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北兄弟”)

  香港南北兄弟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其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必胜电子有限公司的外方股东,因此根据从严原则,将其定义为关联方。

  3、宜昌长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机械”)

  长江机械是2004年4月15日在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湖北省宜都市东阳光工业园。主营业务范围为“设计、制造(维修)、销售高性能船舶及相关压力容器、电子专业设备、测试仪器;机械加工(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规定的,从其规定)”。其实际控制人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长江机械为本公司关联方。

  4、广东南岭森林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东田搅拌站(以下简称“搅拌站”)

  广东南岭森林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是2010年1月28日在乳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乳源县五指山南岭国家森林公园乳阳林业局办公楼101、102室,主营业务范围为“在乳源县五指山南岭国家森林公园进行森林生态旅游项目开发、经营以及管理;沥青混凝土、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限分公司经营)(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限得许可后放可经营)”。该公司系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受托经营管理单位,搅拌站为其分公司,因此根据从严原则,将其定义为关联方。因此,搅拌站为本公司关联方。

  5、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力发电公司”)

  火力发电公司是2006年12月15日在宜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9,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宜都市枝城镇楼子河村。主营业务范围为火力发电、供电、供热、蒸汽及其附属产品的和产和销售;电力(热力)技术、工程、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送变电工程、电力(热力)工程承包、技术咨询和服务。其实际控制人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火力发电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6、宜都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城水都建筑工程“)

  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是2004年5月13日在宜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200万人民币,注册地为宜都市东阳光工业园。主营业务范围为“承接土木工程、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其股东之一为宜昌山城水都景区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系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受托经营管理单位;其另一股东为南北兄弟,南北兄弟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必胜电子有限公司的外方股东,因此根据从严原则,将其定义为关联方。因此,山城水都建筑工程为本公司关联方。

  7、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药”)

  东阳光药是2001年8月8日在湖北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合资经营(港资)企业,注册资本为36,052.74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湖北省宜都市滨江路38号。主营业务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国内外原料药、仿制药、生物药、首仿药、新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实际控制人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东阳光药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主要交易内容为:关联方自备电厂供电供汽交易;为关联方提供包装印刷及产品等服务;关联方工程公司提供厂房建筑维修和道路建设施工服务等。定价政策: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供电电价基于宜昌市物价局2011年1月19日下发的《市物价局关于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直供区内供电价格的复函》,公司向关联方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所采购电力的年度结算单价为每年1月湖北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标杆电价80%,且年度中结算单价不再做调整;其余定价原则包括市场价、协议价和成本加成价三种定价原则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本着必须、合理和优势互补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业务往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应关联方就上述关联交易业已签署了书面合同。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应关联方签署的书面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7-21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3月26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多年执行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一直以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7-26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26日,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召开九届第十七次监事会会议,监事吕根品、张高山、马江龙、吴天贤、吴磊到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根品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一致认为,为保持公司的稳健经营,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分红政策,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况。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由于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大于3000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此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通过方能生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运作情况发表审核意见》(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6年运行情况,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6年度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的决议的要求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会计资料,认为公司能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拥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较为规范。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和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6年,公司向株式会社UACJ转让了控股子公司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原乳源东阳光精箔有限公司)4%的股权,加强了公司与UACJ的技术合作,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且该股权转让没有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公司下属子公司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宜都东阳光高纯铝有限公司分别向关联公司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向关联公司乳源东阳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转让了一宗土地使用权,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对公司现金流产生了一定影响,但对公司2016年利润情况影响较小。

  收购与出售资产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未发现违规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事宜。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6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认真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信息,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交易行为的透明度。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7-23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东阳光科”)编制了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11月28日证监许可[2013] 1510号文核准,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完成以非公开形式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100,1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819.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7,1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2,899,819.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3月26日由发行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4]11—2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87,486.44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1.91万元;2016年度使用金额10,000.63万元, 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42万元(其中0.24万元转入公司银行一般账户);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7,487.0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7.33万元。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募集所得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制定了《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规定的情形。

  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4年7月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江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4年10月23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停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3,500万平方米高比容腐蚀箔生产线”,变更为“收购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四家子公司全部股权及偿还银行贷款”。2014年12月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源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6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停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2,100万平方米高压化成箔生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同日,公司与子公司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江支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见下表:

  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9,454.4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4]11-129号”《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实施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201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停止“扩建3,500万平方米高比容腐蚀箔生产线项目”投资,变更为“收购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四家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

  2016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停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2,100万平方米高压化成箔生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未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等2710.02 万元。

  [注2]:扩建3,500万平方米高比容腐蚀箔生产线项目已经停止投入,2015上半年度效益与预计效益不具可比性。

  [注3]:该项目实际已完成。该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8,100.43万元,用途为偿还两笔银行贷款,其中招商银行深圳上步支行计划还款10,000万元,该笔贷款已于2014年12月完成,剩余募集资金8,100.43万元。第二笔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贷款为18,000万元,偿还日期2015年2月,公司拟用剩余募集资金偿还,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但由于工作人员理解错误,只将8,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该笔贷款,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剩余10,000万元,将该笔贷款偿还完毕。剩余100.43万元募集资金在销户时已悉数转入其他募集专户。

  [注4]:该项目实际已完成,该募投项目计划以公司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时剩余募集资金9,993.03 万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于2016 年6 月和

  7 月偿还农行宜都市支行借款本金和剩余利息时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0,000.63 万元,销户时收到期后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0.24 万元转入一般账户。

  [注5]:扩建2,100 万平方米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项目已经停止投入,本年度效益与预计效益不具可比性。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东阳光科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项目实际已完成。该募投项目内容为偿还两笔银行贷款,其中招商银行深圳上步支行计划还款10,000万元,该笔贷款已于2014年12月完成,剩余募集资金8,100.43万元。第二笔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贷款共计18,000万元,偿还日期2015年2月,公司拟用剩余募集资金偿还,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但由于工作人员理解错误,只将8,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该笔贷款,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剩余10,000万元,将该笔贷款偿还完毕。剩余100.43万元募集资金在销户时已悉数转入其他募集专户。

  [注2]:该部分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注1]中所提及的100.43万元。与承诺投入金额间的差额为作出承诺后收到的银行结息。

  [注3]:基于[注1]、[注2]的原因,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入金额与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之间的差额为重复计算的100.43万元与结息之差。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2017-24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阶段性闲置资金。

  本次理财事项尚未签署合同(或协议),本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7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将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未用于证券投资,也未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 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 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 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委托理财业务操作指引》、《委托理财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具体的操作权限和业务流程,以及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公司第九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议案《关于2017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范围内滚动使用,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公告编号:临2017-25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20日 上午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避暑林庄温泉大饭店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20日

  至2017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2017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2017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寓帅、张红伟、邓新华、卢建权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避暑林庄温泉大饭店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2017年4月20日上午9:00-10: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铁生先生、王文钧先生;

  联系电话:0769-85370225;

  联系传真:0769-85370230。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下转B12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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