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28日23:26 法治周末

  80%网贷平台或被淘汰

  2017-03-28 21:04 作者:法治周末记者 马树娟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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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题:“生死关”倒计时

  80%网贷平台或被淘汰

  法治周末记者 马树娟

  监管落地期限临近,究竟是退出还是咬牙坚持?这成为很多P2P平台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3月22日,力图打造成“西部陆金所”的重庆惠民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官网发布公告称,决定进行业务转型,并将于4月1日关闭旗下P2P平台联保通的网站功能。

  公告显示,联保通2014年5月上线,截至今年3月15日,平台已完成323个项目的兑付,实现了零逾期、零违约。

  国资系平台联保通的退出,在业内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其实,从2016年6月开始,北京国资系平台金联所、武汉国资系平台鲸孚融、景腾金融陆续或宣布清盘,或清退P2P相关业务。

  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除了部分国资系平台陆续退出P2P行业外,一些中小民营P2P平台也萌生退意。近日,深圳不少平台的转让公告在朋友圈疯转,内容包括平台注册资金、投资人数、活跃用户数等。

  随着监管落地期限的临近,帮你盈创始人兼CEO梁洪军认为,仅监管部门提出的银行存管这一条要求,就会将80%的中小网贷平台淘汰出局。

  业内人士指出,相对于跑路、停业,并购转让将是P2P平台一种良好的退出方式,不过在并购转让中如何确保投资者权益,也颇为外界关注。

  关停并转风起

  从2016年开始,壹宝贷CEO罗浩杰就在物色可收购的网贷平台,一年下来,他发现随着监管机构给出的过渡期的临近,有退出意向的网贷平台越来越多。

  罗浩杰梳理了一下发现,目前有转手意向的平台,有的是担心合规成本过高,有的是看不到盈利的希望,有的则是因为平台目前的业务定位与监管部门的要求不一。

  依据监管部门的定位,P2P网贷应当定位为普惠金融,以小额、分散为主,个体借款余额不超过20万元,企业借款余额不超过100万元,这也促使一些主打大额借贷的网贷平台被迫转型,或者主动退出市场。

  罗浩杰在考察中就接触到一家累计成交规模超过50亿元的平台,“这家平台主要从事供应链金融,平台团队此前主要在银行从事对公业务,单个项目金额较大,多超过银监会规定的单个项目余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上限”。

  罗浩杰表示,尽管该平台做供应链金融很有优势,但根据监管要求,网贷平台必须从事小额、分散的借贷业务,而这两者的风控逻辑存在很大的差异。

  罗浩杰介绍,对于这样的平台,尽管其业务定位与自己所在的平台存有差异,但是考虑到其影响力和在投资者中的信誉度,他们也会给出较高的估值。

  考虑到收购后,双方平台在资源、团队整合方面的便捷性,罗浩杰目前将收购的目标主要聚焦在广东省内的平台上。不过,由于广东省内网贷监管细则尚未最终落地,罗浩杰坦言,一些平台在出售时心态也有些犹豫。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停业公告的联保通,其网站此前发布的项目单个借款金额多为300至500万元。对于关闭联保通平台的原因,该公司在公告指出,是“依据上级单位的指导和安排,惠民金融公司决定业务转型”。

  随着监管给出的过渡期临近,罗浩杰预测,应该会有越来越多的平台退出市场。他直言,自己的心情也不急迫,对于收购平台的态度是“姜太公钓鱼”,“因为对自己平台而言,收购只是为了锦上添花,而且届时接手的价格可能会更加优惠”。

  据网贷天眼不完全统计,2016年6月在运营的网贷平台2011家,而截至今年2月,在运营的平台数量下降至1866家。

  易观金融行业分析师李子川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除个别大的平台,多数中小平台受限于操作模式、营销方式,会导致业务出现一定程度的收缩;同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备案、存管合规动作又必须存在,使得平台想象空间受到影响,退出会是越来越多平台的选择。

  银行存管或淘汰80%网贷平台

  2016年8月,银监会等四部委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网贷平台的借贷资金必须在银行进行存管。不过,由于此前P2P平台跑路事件频发,商业银行对接入P2P顾虑重重。

  今年2月,银监会又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该文件指出,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不应被视为对网络借贷交易,以及其他相关行为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当时,很多业内人士乐观地估计,该指引将有助于打消银行顾虑,进而推动网贷行业的合规化进程。不过,在梁洪军看来,商业银行的顾虑依然存在。

  “商业银行还是会考虑自己的声誉问题,担心一些投资者在网贷平台经营出现困境后,将矛头指向银行,进而损害银行的品牌形象。”梁洪军说。

  梁洪军此前在民生银行电子银行部供职十余年,他介绍,在商业银行进行资金存管的费用为单边年化千分之一,封顶约为50万至100万元,其实并不如外界猜测的那样会大幅度提升网贷平台的合规成本,但商业银行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在接入P2P平台时,一般还是会以平台的注册资金、运营规模、经营能力等因素做综合评判。

  梁洪军预测,依照“二八法则”,将会有80%的平台被排除在银行存管的大门之外;而依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网贷平台的借贷资金必须进行存管,如此一来,将会淘汰掉80%的中小网贷平台。

  另据网贷天眼研究院不完全统计,目前,上线银行存管系统的网贷平台不足200家,大约占平台在运营总数的十分之一,也从侧面说明了银行存管门槛对大部分平台来说很难跨越。

  平台转让需征得投资人同意

  头顶国资系的光环,联保通经营得还算顺遂。记者注意到,联保通平台从2016年2季度起就开始全面停止P2P项目的发行,并开始兑付工作。

  截至3月15日,联保通已经完成的323个项目里,零违约、零逾期,这就意味着在该平台投资的借款人权益得到了保障。不过,能像联保通这样全身而退的网贷平台并不多见。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互联网金融与民间融资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郭华表示,网贷平台在转让退出时,如果属于零逾期、零违约的情形,那么意味着投资者的权益都得到了保障,这是一种最为理想的状况。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网贷平台撮合的借款项目期限不一,有的平台在打算转手时,在平台上达成交易的项目并未全部到期,如何保障这部分投资者的权益,也颇为投资人关注。

  郭华指出,如果平台此前撮合的借贷项目仍没有履行完毕,那么在转让退出时,需要分情况对待:如果平台只是扮演了信息中介的角色,那么作为转让承接的平台也需要履行起督促借款人及时还款的义务;如果平台宣称其为借贷提供担保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那么承接的平台也需要就平台撮合的未到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罗浩杰告诉记者,出于控制自身平台风险的考虑,他在考察物色可供收购的网贷平台时,对于该平台撮合的未到期的债务债权,不打算接收。

  “我们不针对公司做收购,只针对平台系统、品牌做收购,在收购协议中我们会约定清楚,包括给对方团队的收购价格也会分批支付,直至平台撮合的最后一笔项目完成兑付。”罗浩杰说。

  对于这种收购举措,郭华表示,“平台其实就是公司的外在表现形式,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也就意味着P2P平台在转让时,需取得未到期项目投资者的同意”。

责任编辑:周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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