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公告编号:2017-023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一)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7年3月24日14:45。

  (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3月23日15:00-2017年3月24日15:00。

  (三)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3月24日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206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4.召集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郭敏董事。由于公司董事长梁柏松先生出差无法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商议同意,共同推举郭敏董事为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104人(其中,通过网络方式投票的股东92人,通过现场表决方式投票的股东12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2,367,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10%,其中,网络表决股份4,243,0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803%,现场表决股份208,124,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9.40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等出现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11,164,556股,反对的有1,198,303股;弃权的有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是99.434%、0.564%、0.00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5,720,001股,反对的有1,198,303股,弃权的有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82.624%、17.309%、0.067%。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11,334,856股,反对的有1,028,003股;弃权的有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是99.514%、0.484%、0.00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5,890,301股,反对的有1,028,003股,弃权的有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85.084%、14.849%、0.067%。

  3、选举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其中:

  (1)选举李坚之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9,365,756股,反对的有1,146,103股;弃权的有1,85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是98.586%、0.540%、0.874%),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3,921,201股,反对的有1,146,103股,弃权的有1,85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56.641%、16.555%、26.804%。

  (2)选举吴晓峰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9,360,056股,反对的有1,157,503股;弃权的有1,84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是98.584%、0.545%、0.871%),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3,915,501股,反对的有1,157,503股,弃权的有1,84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56.559%、16.720%、26.721%。

  (3)选举申剑飞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9,360,056股,反对的有1,157,503股;弃权的有1,84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是98.584%、0.545%、0.871%),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3,915,501股,反对的有1,157,503股,弃权的有1,84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56.559%、16.720%、26.721%。

  (4)选举何洪胜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9,360,056股,反对的有1,157,503股;弃权的有1,84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是98.584%、0.545%、0.871%),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3,915,501股,反对的有1,157,503股,弃权的有1,84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56.559%、16.720%、26.721%。

  (5)选举孙磊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9,369,056股,反对的有1,148,503股;弃权的有1,84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是98.588%、0.541%、0.871%),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3,924,501股,反对的有1,148,503股,弃权的有1,84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56.689%、16.590%、26.721%。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现有:李坚之、吴晓峰、申剑飞、何洪胜、孙磊、郭敏及独立董事徐东华、李汉国、袁红林。

  4、选举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

  (1)选举李明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9,357,656股,反对的有1,145,103股;弃权的有1,864,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是98.583%、0.539%、0.878%),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3,913,101股,反对的有1,145,103股,弃权的有1,86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56.524%、16.541%、26.935%。

  (2)选举王妍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情况:同意的有209,359,956股,反对的有1,148,503股;弃权的有1,85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是98.584%、0.541%、0.875%),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公司5%以下股票的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的有3,915,401股,反对的有1,148,503股,弃权的有1,85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分别56.557%、16.590%、26.853%。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现有:苏建波、李明、王妍。

  江门市君合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君合投资”)与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昌盛日电”)于2017年1月13日签署《投票权委托协议》,君合投资将持有的美达股份股票68,681,318股的投票权委托给昌盛日电行使。根据昌盛日电的书面意见,君合投资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表决“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洁芳 吴年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审议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公告编号:2017-024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在本公司办公楼1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7年3月17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由专人负责通知与会人员。公司现任董事9名, 除独立董事袁红林委托独立董事李汉国出席会议外,其余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公司现任3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李坚之先生主持会议。到会董事经讨论,表决通过:

  一、选举李坚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李坚之、徐东华、李汉国为提名委员会成员,李坚之为召集人;李汉国、袁红林、申剑飞为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李汉国为召集人;李汉国、袁红林、孙磊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李汉国为召集人;李坚之、吴晓峰、徐东华为战略委员会成员,李坚之为召集人。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4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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