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自2017年3月24日起,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将代理本公司旗下富兰克林日日收益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富日日收益货币基金”)的基金销售业务。

  2017年3月2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办理国富日日收益货币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一、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登载于《证券日报》和公司网站上发布的《富兰克林国海日日收益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富兰克林国海日日收益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富兰克林国海日日收益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登载于公司网站上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购买货币市场基金不等于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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