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获悉,宁夏将采取多项措施改革药品(医用耗材)供应保障体系,促进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和合理用药,为深化改革腾出空间。

在完善基本用药制度方面,宁夏逐步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现各类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和医保药物全覆盖,落实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外的医保药品,力争2017年全面实现一级以下基层医疗机构100%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扩大医保药品适用范围,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医保药品使用率分别达85%、80%以上。

而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面,宁夏鼓励各市和医疗机构联合体按照“带量采购”原则,对中标(挂网)药品进行议价谈判;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谈判药品纳入医保合规费用范围;推进宁夏医疗机构集中采购的药品逐步实行“两票制”管理,推进医用耗材挂网阳光采购,降低采购价格。

同时,积极探索医保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跟进国家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工作进度,科学制定宁夏与价格改革相适应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探索建立医保药品使用准入和询价新机制,发挥医保对医药资源配置的调控和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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