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 徐超 杭州报道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清源股份”,603628)3月22日刚刚发布了投资光伏电站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当天就收到了上交所的问询函。其中最引人关注地方就在于,清源股份的资产总额只有11.75亿,却要总投资12.83亿元建设44个光伏电站项目。

3月22日,清源股份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拟以7个已成立的项目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44个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额12.83亿元,预计总装机容量179.90MW,年均发电量17762.22万度。

上交所也于3月22日发去了《关于对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光伏电站信息披露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09号)(简称“《问询函》”),其中提到,本次拟投资光伏电站的预计投资额达12.83亿元,已超过公司总资产。而2017年1月25日,清源股份披露了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但没有披露明确的募集资金项目。而本次公告披露,公司拟建设44个项目中的35个电站资金将来自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上交所要求清源股份自查上述投资建设各个光伏电站项目决策过程及其敏感信息形成时点,是否在披露拟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时已有投资意向,是否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临时公告义务,以及董事会集中决策大量项目的原因,是否存在触发披露义务但延迟披露的情形。

此外,根据清源股份的《上市公告书》及《招股说明书》披露,截止2016年9月公司资产总额11.75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仅1.27亿元。这和要投资的金额比,显然是蛇吞象了。为此事上交所也要求清源股份结合拟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说明公司是否具有在短期内投资建设大量光伏电站项目所需的资金、技术、人员支持和能力,是否会导致公司负债和财务费用大幅增加并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清源股份在原有研发、制造、销售光伏支架产品及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业务基础上,是逐步增加了光伏电站投资及运营业务。但这次大手笔投资建设光伏电站,似乎是突然之间要把主营业务彻底转变。上交所也是基于此疑惑,要求清源股份结合公司所属行业环境、公司行业地位、市场竞争格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经营模式、主营业务以及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集中投资大量光伏电站项目的经济性、可实现性、可持续性及其后续影响,并充分揭示加大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的相关行业风险和经营风险。

按照上交所的要求,清源股份要于2个交易日内回复问询函并对外披露。这样算来,最迟到周五,清源股份就要对这次的投资所产生的疑问进行详细披露,届时就能了解到企业的具体情况了。

责任编辑:靳广瑞 主编:蒋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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