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植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植远”)的通知,珠海植远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因四舍五入,小数点存在误差)

  ■

  珠海植远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10,244,755股(占其本人持股总数的9.29%,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3月1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3月14日。上述质押已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二、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珠海植远持有公司110,318,988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07%,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四舍五入,小数点存在误差)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珠海植远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109,245,174股,占珠海植远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99.03%,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97%,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四舍五入,小数点存在误差)

  备查文件:

  《关于质押达华智能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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