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公告编号:临2017-010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3月22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11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章法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委员会调整为:俞章法、王君彩、尹田,尹田任召集人。调整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整为:李凡、王君彩、尹田,王君彩任召集人。调整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2017年3月23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17年3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登载于2017年3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登载于2017年3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6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合并口径)的净利润为-1,583,937,279.28元,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773,049,682.67元。因公司本年度出现经营亏损,未满足《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支付独立董事2016年度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王君彩、潘劲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信重工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及《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登载于2017年3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信重工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登载于2017年3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登载于2017年3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17-012)登载于2017年3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关联董事:李凡、郑永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度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关于2017年度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临2017-013)登载于2017年3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关联董事:李凡、郑永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150,000万元、向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0,000万元及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4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为公司提供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等金融服务。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上述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联董事:李凡、郑永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17年3月修订)登载于2017年3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临2017-014)登载于2017年3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三、四、六、八、九、十、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一。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酌情决定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相关事项,具体召开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十五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对上述议案九、十、十一、十二、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述独立意见登载于2017年3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17年3月修订)

  二十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公告编号:临2017-011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3月22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11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舒扬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6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合并口径)的净利润为-1,583,937,279.28元,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773,049,682.67元。因公司本年度出现经营亏损,未满足《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登载于2017年3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登载于2017年3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登载于2017年3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17-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度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2017年度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临2017-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八、九、十、十一、十二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公告编号:临2017-012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否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凡、郑永琴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2017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之所需,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必要因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书面意见:公司预计2017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将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此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公司产品的特点,无法准确预估合同金额;二是部分项目执行周期跨年度;三是部分总包项目签署前的谈判技术沟通等准备工作周期较长。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扬州泰富港务有限公司,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注册资本1236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钱刚,住所地为扬州市江都区经济开发区三江大道8号,经营范围为: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其中仓储经营不含化学危险品仓储);矿粉加工。

  2、SINO IRON PTY LTD,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注册地为澳大利亚,注册号:058429708,所属行业为资源类。

  3、Pacific Resources Trading Pte. Ltd.,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注册地为新加坡,为资源类贸易公司。

  4、CITIC Pacific Mining Management Pty Ltd.,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注册地为澳大利亚,主要负责管理建设和运营中澳铁矿项目,该项目包括采矿、选矿、及港口运营。

  5、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注册资本998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钱刚,住所地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经济开发区三江大道8号,经营范围:生产磁铁精粉高品位氧化球团,加工专用管材、合金管材及配件,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

  6、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注册资本33983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俞亚鹏,注册地为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316号,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和相应的工业辅助材料及承接来料加工业务;钢铁冶炼、金属压延加工、钢坯、钢锭、钢材、钢管、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焦炭、金属制品制造、机械及仪表电器制造和修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限制类产品)制造和供应。

  7、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建昕,住所地为格尔木市建设中路24号,经营范围为钾、锂、硼、镁资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在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内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硫酸钾镁肥、硫酸钾肥、氯化钾肥生产、销售。硫酸钾镁肥、硫酸钾肥、氯化钾肥批发、零售、仓储服务。

  8、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注册资本627496.586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廖明,住所地为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96号,主要经营范围为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勘探、有色金属采矿;有色金属选矿、冶炼及压延加工;贵金属矿产资源勘探、贵金属选矿、冶炼及压延加工;有色金属、贵金属及矿产品研发及销售;有色金属、贵金属行业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承包境外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业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出口工程所需设备及材料等。

  9、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杜明,住所地为甘肃省陇南市成 县城关镇陇南大道幸福路口金成大厦,经营范围为地质勘探,有色金属采矿、选矿、冶炼,进出口业务;金属及矿产品销售;有色金属的延伸产品、硫酸生产及销售、硫精矿的批发及零售。

  10、新疆白银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韩国财,住所地为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迎宾路写字楼301号,主要经营范围为铜矿露天、井下开采。铜精粉销售,钼精粉销售,矿山技术服务,机械零配件加工、销售,房屋租赁。

  11、国营山西锻造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注册资本8853.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雷顺京,住所地为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庄里村,经营范围为:制造锻件、板簧、模具、汽车前桥;本企业经营中串换的载重汽车及其配。

  12、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注册资本76161.7591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索振刚,住所地为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合金里59号,主要经营范围为有色金属冶炼,锰、铬产品冶炼,化工产品加工,本公司的磁选铁渣、电炉冶炼渣、灰渣、化工尾渣、化工废液的再生利用、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金属及化工产品的检验分析;(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生产)普通货运;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耐火材料、建筑材料销售;窑炉、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除特种设备)。

  13、国营华晋冶金铸造厂,公司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2322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峰,住所地为绛县二里半,经营范围为钢铁件制造;铁合金冶炼;钢冶炼;工业用设备制造;设备租赁。理化测试,金属探伤。工业模具、管道设备安装;汽车火车客货运;日用机械修理;家用电器修理;购销金属材料、二氧化碳、废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业模具、管道设备安装、汽车火车客货运、日用机械修理、家用电器修理、购销金属材料、咨询服务、二氧化碳、废渣。

  14、国营红山机械厂,公司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注册资本3084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田立新,住所地运城市绛县开发区么里村,经营范围为机电产品及车辆制造;汽车货物运输;工厂房维修;住宿;中餐服务;机电维修;房屋出租;物资购销。

  15、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注册资本56608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俞亚鹏,住所地为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东路297号,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及其辅助材料;钢结构件的加工、制造、安装。

  16、中信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何淳;住所地为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经营范围:物资销售、房屋租赁。

  17、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一松,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投资基金业务、财务顾问业务;法律法规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20.30%的股份,注册资本1101690.84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东明,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营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三、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与本公司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中资信情况良好,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公告编号:临2017-013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度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一、2016年度委托理财情况

  (一)概述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委托理财余额150,247.73万元,其中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150,247.73万元信托产品系关联交易,此关联交易作为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6年度公司委托理财收益共计9878.36万元。

  (二)委托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民生18号重庆巴南公路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

  信托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2015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8日

  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0%。

  保障措施:重庆市巴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承担回购责任,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重工QDII信托金融投资项目1501期资金信托项目

  项目金额:19,387.73万元人民币

  标的股票:中国能源建设(股票代码:3996.HK)

  3、阳光新业资金信托项目

  信托金额:15,800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2016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2日。

  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

  保障措施: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物业及土地使用权提 供抵押担保。

  4、中信民生19号青州宏利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

  信托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2016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8日。

  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5%。

  保障措施:青州市宏利水务有限公司承担回购责任;青州市宏源 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唐山世园会PPP项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金额:32,560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2016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30日

  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

  保障措施:唐山市南湖生态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唐山市南湖生态城管理委员会提供保证担保。

  6、唐山世园会PPP项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金额:19,500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2016年6月2日至2018年4月30日

  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

  保障措施: 唐山市南湖生态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唐山市南湖生态城管理委员会提供保证担保。

  7、中信基业35号重庆合川城投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

  信托金额:8,000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2016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19日

  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4%。

  保障措施: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回购责任,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合川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博鳌机场信托投资项目1601期

  信托金额:30,000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2月29日

  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5%。

  保障措施:博鳌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海南航旅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回购责任。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1、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一松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成立日期:1988年3月1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投资基金业务、财务顾问业务;法律法规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说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中国中信股

  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2017年度委托理财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2017年委托理财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其中在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的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00万元,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理财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上述委托理财属于关联交易,委托理财额度含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购买的委托理财,及2017年到期续作的额度,且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二)受托方基本情况

  1、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一松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成立日期:1988年3月1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投资基金业务、财务顾问业务;法律法规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说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2、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云亭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低层栋B座2层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9日

  注册资本:28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委托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关联关系说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资金来源

  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范围

  信托计划、定向资产管理等。

  (五)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授权

  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七)委托理财余额

  公司于2017年3月2日提前收回“阳光新业资金信托项目”本金5000万元,该项目信托金额变更为10,8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认购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中信普惠·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

  信托金额:20,000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2017年3月21日至2019年9月21日

  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3%。

  保障措施: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回购责任,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委托理财余额为165,247.73万元。

  三、风险控制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委托理财应选择有一定保障措施的产品,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为股东和公司争取更大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委托理财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包括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等在内的金融机构进行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尽管公司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之间进行的委托理财,属于关联交易,但公司与其进行的委托理财收益较高并设定了相应的保障措施,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公告编号:临2017-014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22日,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原因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5﹞44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一)对原《公司章程》第一条进行修订

  修订前: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修订后: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对原《公司章程》第八十九条进行修订

  修订前:第八十九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修订后:第八十九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三)在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五条后新增第一百零六条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四)在原《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后新增第八章“党建工作”,新增内容为:

  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一节 党组织机构设置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委设党务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作为党的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公司纪委与公司监察部合署办公。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党委的职权包括:

  (一)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

  (四)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五)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人事任免,讨论审议其它“三重一大”事项,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党委对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节 公司纪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纪委的职权包括: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落实监督执纪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四)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五)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六)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七)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八)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九)研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

  修订以及增加上述内容后,《公司章程》相应章节号、条款号依次顺延。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章程》全文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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