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22日21:52 一财网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浦发银行(600000.SH)向大股东低价定增,侵害了中小股东利益。浦发银行22日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高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行价格与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基本接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前述媒体援引一名投资人称,浦发银行“大股东以14元左右的价格向自己低价定增”。事实上浦发银行的此次发行价为16.09元/股,但如果考虑上浦发银行在2016年6月23日实施的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派现金股利5.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按普通股每10股转增1股。则受除权影响,定增价也同步由16.09元/股调整为14.16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9.21亿股调整为不超过10.47亿股。

浦发银行对此表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3月1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确定为16.09元/股,相当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3%。

浦发银行称,第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高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其表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16.09元/股;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简称为“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15.29元。根据国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2016年4月,公司公告认购对象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已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

第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行价格与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基本接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浦发银行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16.09元/股,相当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17.30元/股)的93%。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对发行定价的规定。

浦发银行并称,自公司董事会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后,公司股价整体保持稳定。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为17.74元/股。

第三,浦发银行还称,经同步除权除息调整后,同一口径下本次发行价格仍高于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其表示,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若公司普通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所以如果考虑进此影响,则2016年6月23日,由于浦发对于2016年6月22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因此本次发行价格经除权除息后相应调整为14.16元/股。不过同时,还需要考虑到的是,定价基准日前公司最近一期末(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5.29元亦同步进行除权除息调整至13.90元。

因此,浦发银行说明:“在前述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同一口径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仍高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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