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7-临009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3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强、洪军、严肃、青雷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把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董事会上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体现了采购计划的规范性,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的关联方未对拟实施的交易进行干预,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规定;以上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年度生产计划需要与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借助关联企业的资源优势,采用集中采购,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了公司于2016年3 月1日至 2017年2 月28日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冠豪”)与湛江诚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物流”)、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物投”)、珠海金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鸡”)期间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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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上述期间内,公司向关联企业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采购了1125.4万元的木浆,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0.46%。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湛江冠豪和浙江冠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冠豪”)预计将与关联企业中国纸业、诚通物流、天津中物投、珠海金鸡、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红塔”)、龙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以下简称“龙邦投资”)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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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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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纸业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9.10%股份;诚通物流的控股股东中国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中物投、珠海金鸡、珠海红塔、龙邦投资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二)项的规定,中国纸业、诚通物流、天津中物投、珠海金鸡、珠海红塔和龙邦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纸业、诚通物流、天津中物投、珠海金鸡、珠海红塔和龙邦投资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具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服务,该类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取得价格优惠,降低公司的采购、运输成本,提升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客观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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