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公告编号:2017-008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8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18日在公司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虞阿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该项议案时,虞阿五、虞豪华、尹阿庚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5,03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6.06%,实现营业利润3,64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5.58%,实现利润总额4,74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5.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71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28.69%。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13,722,023.86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774,466,026.92元,扣除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6年度公司已分配利润26,400,000.00元以及提取2016年度法定盈余公积金1,372,202.39元后,2016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0,415,848.39元。

  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拟以公司2016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528,000,000 股为基数,以上述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6,40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734,015,848.39元滚存至下一年度。2016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方案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7年3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文件。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事项已征得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审议该项议案时,虞阿五、虞豪华、尹阿庚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审议该项议案时,虞阿五、虞豪华、尹阿庚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文件。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针对发出黄金产品库存进行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发出黄金产品库存量为基础,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数量和金额。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国债、债券、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的短期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6年修订)》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独立董事对公司投资理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7年4月13日下午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见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公告编号:2017-009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18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初良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5,03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6.06%,实现营业利润3,64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5.58%,实现利润总额4,74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5.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71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28.69%。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13,722,023.86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774,466,026.92元,扣除根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6年度公司已分配利润26,400,000.00元以及提取2016年度法定盈余公积金1,372,202.39元后,2016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60,415,848.39元。

  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拟以公司2016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528,000,000 股为基数,以上述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6,40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734,015,848.39元滚存至下一年度。2016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公告编号:2017-011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牌珠宝”)与本次重组方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7年3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此前披露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包括:1、明牌珠宝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汪妹玲等16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好屋”)75.00%股权。2、明牌珠宝拟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7.60亿元。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开展过程中,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要历程如下:

  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明牌珠宝,证券代码:002574)自2016年6月27日开市起停牌并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后经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7月11日上午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并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51)。

  公司于2016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并于2016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9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2016年11月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7日开市起复牌。

  2016年12月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审计及评估基准日由2016年6月30日调整至2016年12月31日。并于2016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在2016年12月7日,2017年1月7日、2月7日、3月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筹划并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在收到深交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问询函后,公司及相关方及时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根据相关回复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修订。

  三、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开展过程中,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告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文件,并且在《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6-080)、《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93)及相关进展公告中充分披露了本次资产重组存在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

  经审慎研究,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交易各方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要原因如下:自公司与苏州好屋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交易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但由于国内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且根据相关审计报告,苏州好屋2016年公司业绩与已公告的2016年承诺业绩存在一定差异,结合本项目综合分析,交易相关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重组进展无法达到各方预期,各方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正常,资金充裕,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自公司与苏州好屋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交易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但由于国内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且根据相关审计报告,苏州好屋2016年公司业绩与已公告的2016年承诺业绩存在一定差异,结合本项目综合分析,交易相关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重组进展无法达到各方预期,各方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目前状况下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预计近日将核查意见提交给公司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公告编号:2017-012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8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劵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元,共计募集资金192,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7,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4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0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5,89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12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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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5月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西支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0月2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2月3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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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原预计于2015年12月底之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由于绍兴研发设计中心实施进度较计划缓慢,尚处于建设中,该项目的后续投入包括研发设计中心的装修、设备的购置以及研发人员的工资。深圳设计工作室计划用购置办公楼方式设立,但由于深圳房价近年来处于历史高位,并且深圳珠宝产业区及周边可售房源稀少,故购置计划推迟执行;再者,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正常运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对新产品的研发需求,导致深圳设计工作室未能如期实施。鉴于上述原因,导致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际投资未达到计划进度。

  因公司总部行政大楼已完成建造和搬迁工作,且所处地段为当地行政中心,环境优雅,具备足够的空间支持研发中心项目的开展;同时,为了填充产品的设计款式,公司除加强原设计团队的建设外,还联合外界知名设计师设计定制品牌产品,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将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后续投资。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建设目的不在于项目本身的盈利性,该项目建设完成后,虽不能带来明显的直接经济效益,但将给本公司带来间接经济效益。公司通过研发设计中心的建设,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设计人才,有效增加公司新产品款式数量、提升品牌形象,进而全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财富的增加,但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2年8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2年9月19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变更为浙江省绍兴县湖塘街道和深圳市罗湖区中深石化大厦;“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变更为浙江省绍兴县湖塘街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内容由原生产黄金、铂金、镶嵌饰品调整为生产黄金、镶嵌饰品和白银制品,项目总投资额由34,005.09万元调整为41,262.34万元,共需要增加投资7,257.25万元,由剩余超募资金3,985.75万元和公司自有资金3,271.50万元补充,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和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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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计算该投资进度比例之分子即累计投入金额中含超募资金投入额3,985.75万元。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所列数据系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本期所实现的“利润总额”。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公告编号:2017- 013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

  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牌珠宝”或“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拟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简称“研发设计项目”)的募投项目,且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7,599,668.74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8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劵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元,共计募集资金192,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7,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0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5,89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128号)。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4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西支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2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3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说明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

  根据《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原计划分别用于实施以下三个项目:

  ■

  具体项目情况介绍: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在公司重点发展区域开设直营店和专柜,扩大公司销售终端,提升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直营店的建设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商场专柜、加盟店和经销商的发展,有利于公司营销网络的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也有利公司品牌建设;

  2、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将用于扩大公司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可新黄金饰品、铂金饰品和镶嵌饰品(其中部分产能相互间可以替换);

  3、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增加首饰设计创意、首饰计算机辅助设计、首饰制作与工艺、贵金属首饰设计和创意;又兼具新产品开发、设计、评审、试制、试销及批量生产的执行和督导职能,起到加速公司新产品开发和推广进程,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的作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2年8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2年9月19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变更为浙江省绍兴县湖塘街道和深圳市罗湖区中深石化大厦;“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变更为浙江省绍兴县湖塘街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内容由原生产黄金、铂金、镶嵌饰品调整为生产黄金、镶嵌饰品和白银制品,项目总投资额由34,005.09万元调整为41,262.34万元,共需要增加投资7,257.25万元,由剩余超募资金3,985.75万元和公司自有资金3,271.50万元补充,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和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项目将用于提升公司的设计水平和能力,产品研发重点是镶嵌饰品、白银制品和黄金饰品款式和工艺,项目投资额不变。

  (三)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4,480.43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

  三、“研发中心项目”终止的原因及资金安排

  (一)项目终止的原因和影响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各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进行建设,原研发中心投入主要为三个研发基地的建设,用于办公楼的建造和购买。现将该项目终止,原因如下:第一,因公司总部行政大楼已完成建造和搬迁工作,且所处地段为当地行政中心,环境优雅,具备足够的空间支持研发中心项目的开展;第二,深圳楼市价格居高不下,且公司在深圳设立生产中心,为当地珠宝生产聚集地,公司将不再另行购买物业作为研发中心项目的投入;第三,为了填充产品的设计款式,除加强公司原设计团队的建设外,公司还联合外界知名设计师设计定制品牌产品,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综上原因,该项目终止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剩余资金安排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47,599,668.74元(含利息收入),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47,599,668.74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四、本次募集资金公司承诺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一年;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情

  况,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已于2017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拟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确认,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终止“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目前项目进展情况,当前公司所处环境变化及未来发展需要进行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将终止募投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更

  加契合公司现阶段实际发展状况,将满足公司目前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公司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全

  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进行上述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节余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20 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公告编号:2017-014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3月18日,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虞阿五、虞豪华、尹阿庚回避表决。

  公司2017年度拟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所属单位、参股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31,666万元。具体包括:

  ■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销售、房产租赁、代垫劳务费用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上述关联方地理优势,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进出口业务,降低成本,提高员工福利,同时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向关联方销售、加工商品的协议

  2017年公司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菜百”)签订《2017年度产品销售与委托加工框架协议》,协议对公司向北京菜百销售产品以及加工产品时的定价原则做了约定,协议有效期为一年(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预计交易金额为30,000万元。

  (二)关联租赁协议

  1、本公司之子公司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与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将位于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561号的房产一楼出租给子公司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及商业经营使用,租期为20年,即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为260万元,2017预计租金260万元。

  2、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与上海明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上海明牌投资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388号的房产一层、地下一层及四楼402室出租给子公司上海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及商业经营使用,租期为20年,即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为350万元,2017年预计租金350万元。

  3、本公司之子公司长沙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与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长沙市黄兴南路456号一楼的物业部分出租给子公司长沙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及商业经营使用,租期为20年,即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为70万元,2017年预计租金为70万元。

  4、本公司之子公司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与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绍兴解放北路399号的房屋出租给子公司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及商业经营使用,租期为2年,即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为220万元,2017年预计租金为220万元。

  5、本公司与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将位于绍兴市柯桥区福全镇沈家畈村东厢溇第3幢3层1间和5层4间出租给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办公用房,租赁期为2年,即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6万元,2017年预计租金为6万元。

  (三)劳务派遣协议

  公司与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向公司派遣劳务人员,派遣期为5年,即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公司之子公司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与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向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中山大洋店派遣劳务人员,派遣期为5年,即自2012年7月9日至2017年7月8日。

  2017年预计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替公司及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垫付劳务派遣费用700万元。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2016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估计。上述关联交易依据市场情况定价,价格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其他说明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公告编号:2017-015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显著改善员工住宿条件,加快外部优秀管理、技术人员引进,满足公司

  业务发展需求,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日月城置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城置业”)于2017年3 月 18 日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公司拟向日月城置业购买位于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与百舸路交叉口的“日月.明园”项目单身公寓商品房18间,总建筑面积935.22平方米,交易价格6,067,469元。

  公司于 2017年 3 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因交易对手方日月城置业为公司关联方,本议案涉及事项为关联交易, 3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文件,并发表了同意本次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本次收购资产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交易对方(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3、成立日期:2010年4月26日

  4、住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柯东工业园区耶溪路旁

  5、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6、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号:91330621554047687X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经营)。

  9、关联关系:日月城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议案涉及事项为关联交易。

  二、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名称:位于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与百舸路交叉口的“日月.明

  园”项目单身公寓商品房18间,总建筑面积935.22平方米。

  2、标的资产类别:固定资产

  3、标的资产权属:日月城置业(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日月.明园”项目单身公寓商品房的市场销售成交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6,067,469元。

  2、支付方式、 支付期限:签定本协议同时公司向日月城置业支付定金36万元,此协议在双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转为等额房款;公司于本协议签定后10日内补足购房余款并签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此期间日月城置业不得将房屋另售。

  3、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六、 关联交易的目的影响

  有利于显著改善员工住宿条件,加快外来优秀管理、技术人才引进,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

  七、 2017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公告披露日之前,公司与日月城置业在2017年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董事会前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事前审核,出具事前认可文

  件,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主要用于改善员工住宿条件,加快外来优秀管理、

  技术人才引进,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定价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此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公告编号:2017-016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由于公司稳健的现金流控制政策,目前公司留存了充足的货币资金,同时珠宝行业存在一定的淡旺季差异,资金使用因季节而有所差异。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经2017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的理财投资,具体如下:

  1、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

  3、投资对象:国债、债券、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的短期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审批程序

  针对每笔具体理财事项,公司设立了理财小组,由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基本情况报告、投资理财分析报告及预计收益情况分析报告,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各项投资理财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原则、范围、 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全体独立董事均认为公司计划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为防止资金闲置,用于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公司专门设立了理财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公司投资理财事项,同意该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其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上述投资理财额度、范围等相关事宜的审批和风险控制。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公告编号:2017-019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7年3月24日 (星期五)15:00-17:00在

  全景网举办 2016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虞阿五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孙芳琴女士、独立董事吴青谊先生和保荐代表人韩卫国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公告编号:2017-020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2017年4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15:00至2017年4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5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群贤路交叉口)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7年4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3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本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本次会议将安排听取独立董事作2016年度工作述职。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4月10日、4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12030

  传真号码:0575-84021062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5-84025665

  联系人:孙芳琴、陈凯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4” ,投票简称为“明牌投票” 。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4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4月 12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2017 年 4月 13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按其自身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公告编号:2017-021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牌珠宝”)与本次重组方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3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现定于2017年 3月22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就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 3月22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2、地点:“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

  3、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三、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虞阿五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孙芳琴女士,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裁董向东先生,中介机构代表戴中伟先生。

  四、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上述会议召开时间段内登录投资者网络互动平台“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与公司进行互动交流与沟通,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芳琴、陈凯

  联系电话:0575-84025665

  传真:0575-84021062;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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