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7-020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第二期解锁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造成该法律意见书第三项“本次解锁已履行的程序”的第4点中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录入错误,由此给各位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现将披露有误的内容更正如下:

  原文:

  4. 2017年2月16日,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锁发表意见,认为董事会关于确认并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2名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76,287股的决定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

  变更为:

  4. 2017年2月16日,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锁发表意见,认为董事会关于确认并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2名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10,662股的决定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

  除上述内容更改外,法律意见书其余内容不变。更正后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0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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