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并获准经营的公告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证券代码:600086 编号:2017-20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并获准经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设立深圳市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方金钰”)出资22亿元全资设立深圳市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钰小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子公司设立深圳市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告》(2015-47)和《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55)。

  2016年12月6日,深圳东方金钰已收到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出具的《市金融办关于批准深圳市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的函》(深府金函【2016】870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子公司获深圳市金融办批准设立深圳市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告》(2016-97)。

  2017年2月24日,深圳东方金钰收到深圳市金融办出具的《关于批准深圳市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业务资格的函》(深府金小【2017】14号),公司随即根据批复要求及相关规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2017年3月1日,东方金钰小贷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深圳市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宁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7日

  2017年3月2日,东方金钰小贷收到深圳市金融办出具的《关于批准深圳市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批准深圳市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批准文号深府金小【2017】14号。东方金钰小贷公司业务范围为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深圳市金融办及有关监管部门对东方金钰小贷公司实施监管,如有发现公司存在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违反国家利率政策开展业务、使用违法违规手段催收贷款等行为,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

  东方金钰小贷开业后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开展业务,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东方金钰小贷在经营中可能面临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变化导致的政策风险、因经济形势、市场竞争等变化导致的市场风险以及因借款人偿债能力不足导致的信用风险等潜在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强风险控制流程、强化内部管理、增加偿债保障等措施降低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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