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03日06:19 金融时报

  安硕信息的“故事会”

  本报记者 李光磊

  “我到证监会工作后,花了较长时间来了解资本市场的各种乱象,开了眼界,也很震惊。”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近日在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坦言道。

  正如刘士余所言,中国的A股市场乱相丛生,从来不缺奇葩事。若论奇葩排行榜,曾经在四个多月内暴涨超7倍,股价飙升至473元一股的安硕信息,应该榜上有名。

  去年12月20日,证监会公布了这支“妖股”的调查结果。近日,证监会稽查局相关人士向本报记者介绍了该案件的调查情况。从案件调查情况看,本案违法违规行为过程可以分解为“编故事、讲故事、信故事、炒故事”。

  一封邮件“一拍即合”

  安硕信息于2014年1月28日上市,原本是一家以金融IT软件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上市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司的股价在30元附近徘徊,甚至一度跌破发行价,市场并没有垂青这个无名之辈。

  直到一封邮件的出现,才改变了安硕信息股价平淡无奇的状态。2014年4月,东方证券研究所计算机行业研究员郑奇威发邮件给安硕信息董事长高鸣和总经理高勇,称公司股价已跌至发行价附近,绝对是低估的,在当前时点把业务做好固然是头等大事,但加强与市场的沟通,提升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认同度,做好市值管理,这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也是大有帮助的。

  “希望近期拜访公司及与两位高总进行交流。如果沟通顺畅,后续经过他们向机构推介,会让公司股价有一定的价值回归。”郑奇威在邮件中称。

  随后,高鸣回邮件让郑奇威与董事会秘书曹丰联系。2014年5月6日,曹丰联系郑奇威到安硕信息公司交流。自此之后,东方证券研究员郑奇威及浦俊懿多次邀请机构投资者到安硕信息调研,撰写安硕信息调研报告,推广、宣传安硕信息开展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

  配合默契“编好故事”

  或许是知晓了所谓的市值管理“秘籍”,安硕信息开始“编故事”了。总体来看,安硕信息公告一些亦真亦假的信息,寻找热点题材,编制公司发展设想和计划,然后进行夸张渲染。

  2014年5月至2014年11月,安硕信息主要以“征信、数据、小贷云”为主要披露和宣传内容。此后至2015年5月,其开始披露并宣传布局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特别是以2015年2月公司入股凉山州商业银行并成立西昌安硕易民互联网金融公司为标志,安硕信息披露其进军互联网金融领域。

  2014年5月,安硕信息向浦俊懿及郑奇威提供了其向互联网转型的各种设想和计划,两位研究员据此编制了一份调研报告,称安硕信息是向互联网金融转型的首选企业,大量基金经理认可安硕信息,股价能上涨到470多元的核心因素就是该公司具有向互联网企业转型的预期。

  随后,上市公司、研究机构以及后来加入的基金研究员以此报告为基础,用不同的方式和载体不断强化安硕信息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形象,最终让基金经理和投资者认为安硕信息或将成为互联网金融企业。

  “浦、郑二人为了使宣传资料吸引眼球,获得关注,在研究报告中脱离安硕信息实际,大量使用不符合该公司实际的夸张性语言和评价。”证监会稽查局相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例如,2015年3月9日,郑奇威正式向东方证券研究所提交标题为《安硕信息卡位优势无与伦比,创新业务助飞公司成长》首次覆盖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在银行信贷系统领域绝对领先,业务卡位优势显著;三层业务体系构建信贷资产服务平台,未来市值空间超200亿元……”

  浦俊懿、郑奇威在报告中,使用类似“极具业务延展性、强烈看好、最优质的银行IT标的、无与伦比、绝对领先”等词语,严重违反了投资咨询服务过程中的客观原则,极具蛊惑和诱导性。

  海量宣传“纷纷入局”

  在信息过载的时代,仅仅编造“故事”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传播、扩散“故事”。

  “因上市公司传播信息缺乏公信力、基金公司不具备传播的能力,东方证券研究团队是传播故事的主要力量,这主要基于其作为‘卖方’的影响力和专业性。”上述相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浦俊懿、郑奇威作为东方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利用卖方接触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的优势,夸大并传播安硕信息开展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涉案信息。

  传播方式主要包括:一是通过邮件传播。浦俊懿、郑奇威累计向128家基金、券商、私募等机构的相关人员,共计发送包含安硕信息的邮件1279封。二是召开现场会传播。东方证券累计召开大型现场策略会和报告会合计4次,安硕信息都被邀请参加交流有关信息。三是登门路演传播。郑奇威、浦俊懿累计5次陪同安硕信息赴基金公司进行路演,参与机构投资者合计90家。四是组织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到上市公司调研。

  据记者了解,浦俊懿、郑奇威在未经公司内控部门审批、复核的情况下,私下将对公司调研分析情况,使用极具诱导性语言文字,发送上万封邮件给市场投资者,导致安硕信息涉案信息大量传播,严重误导了投资者。

  很多机构投资者也开始并愈加相信这个“故事”。期间,共有53家基金公司的220余只基金先后参与安硕信息交易,最高持有可流通股份的85%。“在基金买入过程中,上市公司先后推出多项与‘故事’配套的利好信息,客观上对股价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上述相关人士表示。

  依法追责严惩“凶手”

  证监会调查认为,安硕信息在“编故事”过程中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第一,向东方证券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这样的特定机构,发布其向互联网金融转型的规划和部分具体措施,但未说明其在互联网业务上的真实投入和项目的实际进展,前者属不适当披露,后者属误导性陈述。

  第二,2015年2月“故事”披露在西昌成立互联网金融公司,该信息披露让投资者误以为安硕信息在互联网业务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但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实际上为“七无”(无人员、无业务、无收入、无资金、无技术、无场所、无规划)的空壳公司,属误导性陈述。

  证监会依法对安硕信息的误导性陈述行为处以法定幅度内的“顶格”处罚,并对浦俊懿、郑奇威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信息误导的行为分别处以罚金。

  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证监会对安硕信息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高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其他人员曹丰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东方证券浦俊懿、郑奇威未能客观、谨慎、诚实、勤勉尽责地开展投资咨询服务,使用夸张误导性语言广泛传播涉案信息,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构成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信息误导的行为。依照《证券法》第207条规定,证监会对浦俊懿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郑奇威责令改正,并处以15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周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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