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从宁夏检验检疫局了解到,2016年,宁夏共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6225份,金额4.53亿美元。其中,氨基酸及其衍生品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1254份,占全年签发量的20%,签证金额9559.43万美元,约为企业减免关税477.95万美元。氨基酸类产品中,以赖氨酸盐酸盐、苏氨酸、赖氨酸硫酸盐签证量居多。

    我区氨基酸类产品出口最多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东盟、欧盟、韩国、巴基斯坦等。凭借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在出口韩国、巴基斯坦、瑞士、智利时,赖氨酸盐酸盐可享受2.8%-5%的关税优惠;苏氨酸可享受1%-6%的关税税率;赖氨酸硫酸盐和玉米蛋白 粉可享受0.6%-6%的关税优惠。

    据悉,全球氨基酸产量的50%用作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30%用作饲料添加剂,剩余的20%作为药用和保健、化妆品及其他用途。由于氨基酸需求量大、价格贵,世界各大氨基酸生产国的厂商积极发展氨基酸生产技术,抢占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宁夏氨基酸类产品生产企业应该多利用原产地政策,利用好原产地这张“经济护照”,为企业减负增效,提升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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