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01日16:55 一财网

  中央再提楼市调控长效机制 短期和长期相结合

  冷清—火爆—冷却,两年多时间,楼市经历了一次“打摆子”周期。要避免这样的现象,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十分关键。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2月28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习近平指出,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要充分考虑到房地产市场特点,紧紧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深入研究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基础性制度安排。

  习近平指出,要完善一揽子政策组合,引导投资行为,合理引导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要调整和优化中长期供给体系,实现房地产市场动态均衡。

  这也是近期内中央再次提及房地产长效机制。2016年12月16日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短期主要体现在交易环节调控,长期主要体现在持有环节调控。”中原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张大伟对第一财经分析,短期就是抑制房价持续暴涨,主要特征是限,包括限价、限购、限贷等交易环节调控。长期机制就是调整住房合理需求,恢复房子居住属性在价格中的占比,主要特征就是持有环节调控,比如房地产税的变化。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智库中心总监严跃进分析,要实现短期和长期的长效机制和制度性安排,其含义在于限购等政策要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好的缓冲期,同时一些中长期政策的陆续出台要能够更好地维护短期政策的效应。

  “‘刹车’不能踩太久,光靠需求侧调控也远远不够。”万科总裁郁亮去年底接受《人民日报》专访时说,房地产业要实现长期健康发展,关键在于利用踩“刹车”后的宝贵时机,建立长效机制、增加有效供给。

  其中,房地产税是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内容。房地产税讨论多年,关注度一直很高。虽然早在上海和重庆展开局部试点,但房地产税推进过程一直“雷声大雨点小”。有专家认为,房地产税推广在技术方面不存在问题,主要障碍在于既得利益群体的阻挠。

  2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房地产和棚户区改造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回答媒体关于房地产税的问题时表示,房地产税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改革任务,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工作。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房地产税的提法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2016年5月25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经将房地产税法列入了第一类的立法项目。

  贾康去年10月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说,房地产税不是可以像定海神针一招决定全局,但是它是制度建设中的一个必选项,“税不是万能的,但该推进的时候你不推进就是万万不能的”。

  当然,长效机制并不只有房地产税一项,还包括土地供应、住房制度等多个方面。比如土地供应制度改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落实人地挂钩政策,根据人口流动情况分配建设用地指标。要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应,提高住宅用地比例,盘活城市闲置和低效用地。

  在城市住房制度改革上,未来必须促进房地产投资盈利模式转变,由短线投机的方向引导到长线投资的合理方向,使经营模式由单一的“只售不租”变为“租售并举”,这也是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方向。

  “让租赁成为住房的重要部分,然后将投资需求引导到避免短期炒房而是长期出租上,这是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张大伟说。

责任编辑:陈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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