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暨风险提示公告

  (上接93版)

  2、向南钢联合采购氧气、氮气、氩气的关联交易金额比预计上升5,173.47万元,主要系公司因产品产量上升所耗用的气体数量比预计上升所致;

  3、销售水、电及蒸汽给南钢联合的关联交易金额比预计数上升8,922.22万元,主要系南钢联合的实际需求量比预计上升所致;

  4、向上海钢银销售钢材的关联交易金额比预计下降16,935.50万元,主要系上海钢银实际采购量比预计下降所致;

  5、向南钢联合支付土地租赁费的关联交易金额比预计下降165.62万元,主要系国家政策调整,自5月1日起南钢联合开具的土地租赁费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增加增值税抵扣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1、南钢联合

  注册资本:85,000万元;住所: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法定代表人:黄一新;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为氧【压缩的】、氮【压缩的】、氩【压缩的】、氧及医用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的生产及自产产品销售。一般经营项目为钢铁冶炼、钢材轧制、自产钢材销售;耐火材料、建筑材料生产;自产产品销售;装卸、搬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矿业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钢联合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114,179,67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8%。

  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四)项的规定,南钢联合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东方钙业

  注册资本:3,600万元;住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法定代表人:秦勇。经营范围:非金属矿开采、深加工;改性、纳米、超细碳酸钙加工销售;非金属矿产品、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建材、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以及开发矿山用其他产品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东方钙业系南钢联合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东方钙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海南矿业

  注册资本:186,667万元;住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海钢办公大楼);法定代表人:陈国平;经营范围:黑色、有色及非金属矿石采选,钢铁产品,橡胶制品,旅馆业,机械设备、配件制造、加工、维修,有色金属冶炼,汽车运输、汽车维修、机动车检测,房产出租,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水质净化制品、氧气、医用氧气的销售,电力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劳保用品,五金交电,电力,压力管道,通讯设施工程安装及维修,电气试验等。

  海南矿业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控制的公司。

  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海南矿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南钢嘉华

  注册资本:17,600万元;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新化社区;法定代表人:黄一新;经营范围:生产高炉矿渣微粉、钢渣、粉煤灰等综合利用产品及上述综合利用产品的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钢嘉华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凯节能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参股的公司,江苏金凯节能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本公司董事长黄一新先生任南钢嘉华的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祝瑞荣先生任南钢嘉华的董事。

  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南钢嘉华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金越信息

  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杨新路252号;法定代表人:秦勇;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自动化系统、智能化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机电一体化设备及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集成及技术服务;电脑及配件销售;网络综合布线;消防设备的销售、安装;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保及技术服务;节能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越信息系南钢联合之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金越信息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复星财务公司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158号1602A、B、C室、1603A室;法定代表人:张厚林;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从事同业拆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复星财务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控制的公司。

  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复星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五洲新春

  注册资本:15,180万元;住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199号;法定代表人:张峰;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为生产、销售:轴承及配件、汽车零配件、五金、车床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五洲新春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3%的股权,本公司副总裁林国强先生任五洲新春董事。

  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五洲新春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8、上海钢银

  注册资本:78,585.0002万人民币;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5楼;法定代表人:朱军红;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铁矿产品、生铁、钢坯、焦炭、卷板、铁精粉、有色金属(不含贵重金属)、建材、木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耐火材料、汽摩配件、机电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钢银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广昌控制的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海钢银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9、江苏通恒

  注册资本:3,000万元;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南浦路803号;法定代表人:林国强;经营范围:特殊材料科技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金属材料、机械零部件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通恒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本公司副总裁林国强先生任江苏通恒的董事长。

  根据《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江苏通恒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之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事项无可比之独立第三方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方与独立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独立第三方价格,也无独立之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对于确实无法采用前述方法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二)公司在复星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同时不低于复星财务公司向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提供之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复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的利率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颁布之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本公司及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银票保证金比例不高于本公司及成员单位在国内金融机构开票所需的保证金比例。

  (三)上述关联交易根据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协议中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关联方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与其发生业务往来,通过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租赁土地系用作公司持续经营之场所。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二)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2016年,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6.51%;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接受劳务和租赁土地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占当年度营业成本的1.97%。公司业务模式导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但比重不大,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编号:临2017—027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国贸”)、安徽金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安矿业”)、香港金腾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329,467.0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8.48%。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2016年度担保执行情况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分三种:一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二是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三是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016年度,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最高未超过76.67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钢国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288号3302、3308室;法定代表人:黄一新;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机械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金属材料、焦化副产品、冶金炉料、耐火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冶金机电设备及材料、零部件销售;煤炭批发与零售;技术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南钢国贸资产总额为850,212.37万元,负债总额为624,075.83万元(贷款总额为264,817.47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8,984.03万元,实现净利润4,342.23万元。

  南钢国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之全资子公司。

  2、南钢发展

  注册资本:185,00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大厂卸甲甸;法定代表人:黄一新;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在存续公司的生产能力内生产经营);自产钢材销售;耐火材料、建筑材料、焦炭及其副产品生产;自产产品销售;钢铁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管理;钢铁技术开发服务;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安装;废旧金属的回收、利用;计算机系统服务;其他印刷品印刷、内部资料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南钢发展资产总额为1,310,077.94万元,负债总额为919,662.16万元(贷款总额为0万元);2016年度,南钢发展实现营业收入244,644.57万元,实现净利润202,565.33万元。

  南钢发展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3、金安矿业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范桥乡;法定代表人:朱平;经营范围:霍邱县草楼铁矿采矿、选矿及铁精粉的生产、销售(该公司原为内资公司,2004年12月7日成立,2006年7月24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安矿业资产总额为136,889.11万元,负债总额为49,599.83万元(贷款总额为20,000.00万元);2016年度,金安矿业实现营业收入54,445.08万元,实现净利润2,333.12万元。

  金安矿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钢发展之子公司。南钢发展直接和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其中,南钢发展直接持有其49%股权,南钢发展之全资子公司香港金腾持有其51%股权。

  4、香港金腾

  注册资本:2000万港元。注册地址:ROOM 1201 88 GLOUCESTER ROAD WANCHAI HK。法定代表人:黄一新。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技术发展咨询。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香港金腾资产总额为174,107.9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06,319.46万人民币(贷款总额为41,049.69万元人民币,为一年内到期的负债);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60,829.03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81,035.99万元人民币。

  香港金腾系南钢发展之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类型为银行授信担保。

  担保的协议的主要内容见“一、2016年度担保执行情况”中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表。

  四、董事会意见

  2017年2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执行情况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该公司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该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何次琴、杨国祥和陈传明事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公司2016年度担保情况作专项说明如下:

  “1、报告期,公司未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2、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括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337,467.00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9.66%。其中:

  (1)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报告期累计发生额为766,662.04万元,报告期末余额为329,467.00万元;

  (2)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报告期累计发生额为16,750万元,报告期末余额为8,000万元。

  3、公司现有对外担保均为向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向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与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公司所担保对象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6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折合人民币)为766,662.04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329,467.0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8.48%。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编号:临2017—028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为参股公司担保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南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嘉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8%。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2016年度担保执行情况

  2016年1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2016年度拟向参股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

  2016年度,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最高未超过16,75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1)与嘉华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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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南钢股份为南钢嘉华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南钢股份为南钢嘉华提供担保的反担保人为嘉华建材有限公司,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币种:人民币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钢嘉华

  注册资本:17,60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新化社区;法定代表人:黄一新;经营范围:生产高炉矿渣微粉、钢渣、粉煤灰等综合利用产品及上述综合利用产品的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南钢嘉华资产总额为37,518.17万元,负债总额为17,194.76万元(贷款总额为14,000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21,393.92万元,净利润为318.01万元。(注:南钢嘉华2016年度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南钢嘉华为公司子公司江苏金凯节能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凯节能环保”)的参股公司,金凯节能环保持有其50%股权。

  南钢嘉华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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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长黄一新任南钢嘉华董事长,本公司董事祝瑞荣任南钢嘉华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南钢嘉华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该担保事项为关联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南钢嘉华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类型为银行授信担保。

  担保的协议的主要内容见“一、2016年度担保执行情况”中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表。

  四、董事会意见

  2017年2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为参股公司担保执行情况的议案》。公司为南钢嘉华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该公司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该公司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该等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已提供了反担保,足以保障公司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杨国祥、何次琴和韩顺平事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公司2016年度担保情况作专项说明如下:

  “1、报告期,公司未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2、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括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337,467.00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9.66%。其中:

  (1)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报告期累计发生额为766,662.04万元,报告期末余额为329,467.00万元;

  (2)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报告期累计发生额为16,750万元,报告期末余额为8,000万元。

  3、公司现有对外担保均为向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向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与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公司所担保对象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度对参股公司的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2016年度,公司为参股公司累计担保发生额为16,75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8%。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编号:临2017—029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37号)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钢股份”)于2015年12月1日非公开发行86,32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9元。截至2015年12月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672,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426,3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246,48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5)2100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六合支行”)开设了账号为10373000000030674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与华夏银行六合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5年12月22日公告了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后即存入专户。2015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00元;2016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246,480元。截至2016年1月19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1,246,480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截至2016年2月24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使用募集资金。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未有承诺效益,实现的效益体现为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

  2016年,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131,672,800元,明细如下:

  ■

  注:实际还款金额包含原先拟用于支付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审计费、股票登记费及文件制作费)的人民币426,320元。公司以其它自有资金账户支付上述发行费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对应金额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净额资金人民币191,246,480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净利息收入已转至公司一般结算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信息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出具了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60967941_B02号鉴证报告,认为:南钢股份的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贵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南钢股份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国泰君安对南钢股份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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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募集资金总额197,672,800元包含募集资金净额191,246,480元和发行费用6,426,320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募集资金净额191,246,480元。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编号:临2017—030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钢联”)及其全资子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钢联”)在2016年度向公司提供临时性无息财务资助。

  ● 2017年度,南京钢联、南钢联合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继续提供临时性财务资助。公司拟向南京钢联、南钢联合支付利息,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 公司无需就上述临时性财务资助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一、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情况

  1、2016年度接受财务资助情况

  为支持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钢联及其全资子公司南钢联合在2016年度向公司提供临时性的无息财务资助。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南京钢联的欠款余额为874,429,347.08元,对南钢联合的欠款余额为220,307,817.42元。公司未对上述财务资助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也无需支付利息。

  2、2017年度接受财务资助安排

  2017年度,南京钢联、南钢联合拟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继续提供临时性财务资助。公司拟向南京钢联、南钢联合支付利息,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无需就该等临时性财务资助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二、财务资助方介绍

  1、南京钢联

  名称: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大厂卸甲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5月20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钢材销售;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南京钢联总资产为4,233,141.1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371,836.44万元;2016年度,南京钢联实现营业收入2,531,357.74万元,净利润57,498.57万元。(未经审计)

  南京钢联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16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1,795,351,95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31%。

  2、南钢联合

  名称: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大厂卸甲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3年3月24日

  注册资本:8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氧[压缩的]、氮[压缩的]、氩[压缩的]、氧及医用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的生产及自产产品销售;钢铁冶炼、钢材轧制、自产钢材销售;耐火材料、建筑材料生产;自产产品销售;装卸、搬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矿业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南钢联合总资产为884,803.2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74,939.92万元;2016年度,南钢联合实现营业收入62,920.25万元,净利润14,113.15万元。(未经审计)

  南钢联合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钢联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南钢联合持有本公司114,179,6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8%。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按一般交易进行审议并披露,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2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黄一新、祝瑞荣、唐斌、吴启宁、钱顺江、苏斌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何次琴、杨国祥和陈传明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股东向公司提供临时性财务资助,有利于支持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维持公司资金周转,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公司2016年度无需对该等财务资助支付利息,2017年度为该等财务资助支付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不需要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接受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钢联及其全资子公司南钢联合为支持本公司发展,提供临时性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编号:临2017—031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存货、长期股权投资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超过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各类存货、固定资产及应收款项等资产进行了分析和测算,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损失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377,204.01万元。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品种测算,计提4,570.0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安徽金黄庄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黄庄矿业”)是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9%股权。受煤炭行业去产能、基建周期延长等因素影响,金黄庄矿业2016年未能如期达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金黄庄矿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成本为17,297.96万元。公司财务部按收益法对金黄庄矿业的股权进行了初步评估,评估结果显示金黄庄矿业的股权存在较大的减值情形,公司需对金黄庄矿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8,753.07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存货跌价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共13,323.10万元,减少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12,180.60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损失,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期末资产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何次琴、杨国祥和陈传明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核销规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编号:临2017—032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为有效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控制生产经营中原燃料和钢材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公司生产运营,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2017年公司将继续开展钢铁产业链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经济全球化的格局下,黑色商品金融属性不断增强,行业产品定价从市场定价向资本定价转移。资本市场套利资金的不断参与介入,使得原燃料及钢材的价格波动幅度加大,频率加快,增加了企业经营难度。与此同时,钢铁产业链期货品种不断上市,为钢铁企业提供了对冲风险的工具。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规避和控制生产经营中原燃料和钢材价格波动的风险,稳定公司生产运营。一方面,通过对生产所需铁矿石、焦炭、焦煤、铁合金、镍等期货品种的买入套保,防范成本上涨风险;另一方面,在成本确定的情况下,对敞口库存进行期货卖出套保,防范存货跌价损失。

  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业务品种

  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相关的钢材、铁矿石、焦煤、焦炭、铁合金、镍等境内外商品交易所或银行制定的标准合约及金融衍生品。

  2、套期保值业务规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年度预算采购和销售计划的30%。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3、资金来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使用自有资金,优先使用客户订单预付款,必要时使用银行授信资金。

  四、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钢铁产业链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操作及管理程序,依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钢铁产业链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业务流程和审批报告、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等相关内容。

  五、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政策、市场、基差、资金、汇率、操作、技术等方面的风险,具体如下:

  1、政策风险

  如果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引起期货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2、市场风险

  市场过度投机、信息不对称、流动性不足所带来的风险。

  3、基差风险

  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导致基差(期现价差)的不利变化产生的风险。

  4、资金风险

  在期货价格异常波动时,公司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5、汇率风险

  现货与期货头寸结算币种不同,可能存在因汇率波动带来价值损失的风险。

  6、操作风险

  期货交易具有专业性和时效性,若不及时加强交易团队的能力建设,会产生相应的操作风险。

  7、技术风险

  由于软件、硬件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

  六、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为防范风险,公司将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确保公司《钢铁产业链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杜绝投机交易;提升交易团队能力,提高实务操作水平;动态风险预警,强化风险控制。

  具体应对措施如下:

  1、政策风险:套期保值预案尽可能分析政策面可能发生的变化和影响,并提出应对策略;当政策风险显现时,及时提出应对方案。

  2、市场风险:套期保值预案从基本面、技术面、信息面等方面分析市场潜在的风险,谨慎选择期货合约、套保数量和操作策略。

  3、基差风险:套期保值预案在对基差历史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测算基差波动可能产生的风险,并合理利用基差水平,调整套期保值比例,优化套期保值效果。

  4、资金风险:套期保值预案充分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设置合理的风险保证金比例;持仓过程中,持续关注账户风险程度,做好追加资金准备。

  5、外汇风险:原则上,选择期货与现货结算币种一致的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

  6、操作风险:完善交易团队的人员配置,加强业务人员能力的培训和学习。

  7、技术风险:建立符合交易要求的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

  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编号:临2017—033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将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同时,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且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税金及附加”科目增加59,963,506.50元,“管理费用”科目减少59,963,506.50元。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净资产,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何次琴、杨国祥和陈传明对本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2016年财政部颁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 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公告编号:2017-016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于2017年2月23日、2月2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月2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6.91元,较发行价累计涨幅高达145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但目前公司A股股票涨幅较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公司A 股股票于2017年2月23日、2月2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月2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6.91元,较发行价累计涨幅高达1455%,公司决定就相关情况进行自查。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2月27日开市起停牌。

  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关注并核查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自查情况

  1、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4、经公司核查,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控制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证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市盈率、股价与同行业情况比较

  本公司目前在国内A股市场未有可比上市公司,公司与目前A股市场中与本公司比较相近的上市公司情况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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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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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申万宏源

  综上,公司2月23日-2月24日在与公司比较相近的上市公司中,静态市盈率和动态市盈率均属于较高水平,累计涨幅远远高于其他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日

  证券代码: 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公告编号:2017-01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价近期涨幅较大,于2017年2月23日、2月2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决定就相关情况进行自查。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2月27日开市起停牌。

  鉴于公司已完成上述核查工作并披露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暨风险提示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3月1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3690 简称:至纯科技公告编号:2017-018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至纯科技董事会已于2017年2月13日向全体董事以传真与电话沟通方式发出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蒋渊女士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参加表决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已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8号),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000,000股,并于2017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对其他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

  此项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将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等值41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并授权蒋渊代表公司办理与前述融资额度项下的贷款、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信用证、贴现、汇票承兑等融资方式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融资协议和交易协议、申请使用融资额度等。

  被授权人享有上述授权,直至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决定变更或取消该等授权为止,且该等变更或取消仅在银行确认其收到更新的董事会决议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690 简称:至纯科技公告编号:2017-019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至纯科技监事会已于2017年2月13日向全体监事以电话沟通方式发出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丽静女士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参加表决监事3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将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等值41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并授权蒋渊代表公司办理与前述融资额度项下的贷款、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信用证、贴现、汇票承兑等融资方式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融资协议和交易协议、申请使用融资额度等。

  被授权人享有上述授权,直至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决定变更或取消该等授权为止,且该等变更或取消仅在银行确认其收到更新的董事会决议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2月28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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