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 路妍 北京报道

  在焦作万方前控股股东中国铝业有计划“撤出”后,其控制权归属就一直难有明朗走向。随着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嘉益投资”)自2016年11月在二级市场大幅增持焦作万方股份,其对焦作万方的三次举牌,再次让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陷入纷争。

  2月14日,焦作万方发布公告披露嘉益投资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者于1月10日至2月13日增持5%股份,总持股比例达到15%,直逼焦作万方现第一大股东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96%的持股份额。

  嘉益投资对焦作万方在两个月的三度举牌动作也引起深交所的注意。在焦作万方公告嘉益投资三度举牌的同日,深交所向嘉益投资发出关注函。

  就嘉益投资的三度举牌,接受记者采访的焦作万方证券代表马东洋表示,公司目前也不清楚嘉益投资连续举牌的目的和动机。

  “香饽饽”还是“烫手山芋”?

  虽然控股权纷争让焦作万方“前途未卜”,但大股东的不断增持还是将上市公司的股价一路推高。

  记者统计发现,从2016年12月16日嘉益投资宣布对焦作万方完成第一次举牌,至2月16日,短短两个月内,焦作万方的股价从9.42元/股上涨至11.7元/股,涨幅高达24%。

  对于增持焦作万方的目的,嘉益投资则表示,增持股份主要是认可并看好焦作万方的未来发展前景,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记者从焦作万方公布的十大股东持股情况了解到,自去年8月24日杭州金投锦众以15.96%的持股份额跃居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后,面对嘉益投资连续举牌的“挑衅”行为及公司第二大股东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减持意向,杭州金投锦众依然未有实质性的增持举措。从焦作万方2月13日公布的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最新统计数据来看,杭州金投锦众的持股比例依然为15.96%,以微弱优势保持维持着第一大股东的位置。

  其实,早在中国铝业退出焦作万方之后,公司的壳资源定位愈发清晰,公司的控股股东也在近年来轮换频繁。

  自2006年8月中国铝业通过受让万方集团持有焦作万方29%的股权后,中铝便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但在入主焦作万方的短短4年内,中铝便萌生退意,从2010年9月开始减持动作不断。2015年1月,中国铝业悉数清盘了焦作万方股权。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焦作万方的业绩未见明显起色,但这并没有影响中国铝业的投资回报。从2006年5月以2.17亿元入股上市公司至2015年逐步清盘焦作万方持股,中国铝业的投资回报高达10倍,通过减持获利约24亿元。

  中国铝业的退出并没有影响资本市场对焦作万方的投资兴趣,此后,公司反而陷入一场更加频繁的控股股东席位之争中。

  在中国铝业谋求退出之时,2014年9月29日,西藏吉奥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取代中国铝业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2015年6月,洲际油气跃居公司第二大股东。

  但在2016年5月,控股焦作万方不到两年的吉奥高投资便谋求退出,其退出过程还一度引发法律纠纷。当时,吉奥高在2016年5月19日与金投锦众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又在同年5月21日与苏州天澳汇融投资发展中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经法院裁决,金投锦众的协议有效,其也以15.96%的持股份额跃居焦作万方的第一大股东。

  而在短短几个月后,嘉益投资则介入焦作万方的控股股东争夺战。在连续三次举牌后,嘉益投资目前与金投锦众的持股份额仅相差0.96%。

  有意思的是,在嘉益投资第一次举牌同期,彼时身为焦作万方第二大股东的洲际油气发布公告称,拟以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方式,出售持有的焦作万方全部1.05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77%)。

  虽然目前嘉益投资对于举牌目的未有明确回复,但从嘉益投资近期频繁的举牌动作来看,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其意在谋求上市公司的控股权。

  壳资源估值或已下降

  一方面是大股东的不断减持,一方面是资本对上市公司控股权的觊觎。

  对于焦作万方股东的频繁变动,有券商人士分析表示,其背后仍是各路资本对上市公司控股权的觊觎。在中国铝业退出之后,焦作万方的壳资源定位已比较清晰,杭州金投锦众入主之后,其持股比例并不高,且迟迟未有实质性的举动,二股东洲际油气的撤退,更是给了第三者插足的机会。

  但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在目前的监管环境下,通过借壳谋求上市已不是一笔划算的交易,且其背后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在当前的监管环境下,壳资源的价值正在走低,市场目前对借壳上市也比较慎重。”联储证券首席投资顾问胡晓辉告诉记者。

  而从目前的监管环境来看,自去年下半年,证监会对资本市场一直以来争议较多的借壳、炒壳、大股东套现等行为不断加强监管。去年,就有报道称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解读并购重组管理规则时明确表示,证监会对借壳上市执行与IPO“等同”的要求,禁止创业板上市公司借壳上市。同时,证监会新修订的并购重组规则强化了对并购重组事中事后的监管,如:重组后股价低于发行价一定标准的,延长锁定期6个月;虚假重组等情况,不得转让股份,并增加了暂停、终止重组等监管措施;强化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等。

  除了监管增强外,证监会对IPO提速的明确表态,也让壳资源的价值近一步缩水。

  2月10日,在2017年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明确表示将解决IPO堰塞湖的问题。“股指稳定和融资力度不能对立,没有IPO数量的提升,资本市场一些丑恶现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数量上来了,壳价格就下来了,就不会炒壳。”

  “现在壳资源的价格跌的比较厉害,借壳的意义已经不大。”某知情人士对记者说道。

  编辑:刘春燕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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