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7-017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7年2月14日。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由“*ST工新”变更为“工大高新”,股票代码“600701”不变,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股票简称由“*ST工新”变更为“工大高新”。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701”。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7年2月14日。

  二、撤销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因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2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17年1月26日,公司年审会计师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准审字[2017]1001号)。经审计,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51,111,128.5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580,182.77元,截至 2016年 12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274,684,912.49元。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和13.3.1条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2016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7年2月10日同意了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2月13日停牌1天,2017年2月14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2016年度,导致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因素已消除,但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仍为 -612万元,同时公司所涉行业存在产业政策变化、核心人员流失等方面的风险,若公司未来不能有效应对,将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6年度,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未来,公司将在继续推进红博商业发展的同时,保持公司云计算及信息安全领域相关产品的稳步增长,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7-018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2017年2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1 条及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2月13日停牌1天,于2017年2月14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复牌后,股票简称将由“*ST工新”变更为“工大高新”,股票代码“600701”不变,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一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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