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25日02:00 证券日报

  境外融资成本比境内发债低1个百分点

  中国企业要学会做“跨境债主”

  ■阎 岳

  尽管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在去年第四季度例会公报中没有提及“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今年央行工作会议确定的十大主要任务也没有直接提及“降成本”,但“继续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服务工作”的提法中就包含着“降成本”的内容。央行近日完善相关规则,提高企业跨境融资杠杆率,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成为“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一项重要措施。

  这份名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放松了跨境融资的政策。《通知》将企业跨境融资的杠杆率由原先的1调整为2,假设净资产不变,企业可借的外债额度将翻倍。

  央行完善跨境融资政策框架的初衷就是要进一步扩大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融资空间,便利境内机构充分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分析人士称,目前从境外融资成本大约比境内发债低1个百分点,企业跨境融资额度翻倍将有助于企业“降成本”。

  央行、国家外汇局实行的本外币境外融资等区域性跨境融资创新试点,将自2017年5月4日起统一按本《通知》模式管理。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为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设置一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可在现行跨境融资管理模式和本《通知》模式下任选一种。

  我国跨境融资的发展是快速的,这从相关政策框架在一年的时间里经历了两次修改完善就可见一斑。2016年1月22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4月27日央行下发《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近日央行再次松绑企业跨境融资。

  对于跨境融资快速发展有可能带来的风险,央行也做好了风险风范。央行将建立跨境融资宏观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在跨境融资宏观风险指标触及预警值时,采取逆周期调控措施,以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逆周期调控措施可以采用单一措施或组合措施的方式进行,也可针对单一、多个或全部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根据宏观审慎评估(MPA)的结果对金融机构跨境融资的总量和结构进行调控,必要时还可根据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的需要,采取征收风险准备金等其他逆周期调控措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国家外汇局数据显示,去年9月末,贷款和贸易信贷负债余额比6月末增加353亿美元,比3月末增加425亿美元。国家外汇局相关官员表示,企业外债连续两个季度增长,一方面固然是自身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国企业具有较好的境外融资能力,可以有效利用国内外资金服务于生产经营。这也说明企业的经营状况总体向好,对未来形势比较乐观,愿意通过融资的方式来支持自身进出口发展。

  1月17日,《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正式发布。这个通知强调,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全球跨国投资和产业转移呈现新趋势,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利用外资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需要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工作。

  业界专家称,在全新的经济形势下,国内企业要将融资渠道向境外延伸,争当境外廉价资金的“债主”。随着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在内的各项金融政策的出台和完善,境内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能力将不断提升,也有利于境外资本流入国内。预计今年我国的外债规模仍将保持企稳回升的态势,企业融资成本将会进一步下降。

责任编辑:李坚 SF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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