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9日22:19 华夏时报

  永乐影视借壳宏达新材“梦碎” 业绩承诺再次不达标

  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 王俊仙 南京报道

  筹划了大半年的永乐影视借壳宏达新材(002211.SZ)一事正式宣告“泡汤”,《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注意到,此次宏达新材终止收购永乐影视,或主要是因为永乐影视预估2016年实际业绩将与其之前所做的业绩承诺有一定差距。

  12月18日晚间,宏达新材公告称,各方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与永乐影视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承诺一个月内不再筹划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宏达新材自今年3月就开始停牌筹划收购永乐影视事宜。根据重大资产重组草案显示,永乐影视拟作价32.6亿元置入宏达新材,宏达新材则拟置出8.13亿元原有全部资产和负债,对于差额部分,上市公司拟以8.01元/股向永乐影视股东发25230万股、并支付现金4.29亿元。此外,上市公司拟以9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配套募资不超过10亿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程力栋及其一致行动人,永乐影视将借壳公司上市。

  永乐影视是一家集策划、投资、拍摄、制作和发行为一体的专业影视机构,主营业务为电视剧、电影的制作与发行,以电视剧的制作与发行为主,已经投资和发行的主要电视剧包括《战神》、《隋唐演义》、《梦回大唐》、《焦裕禄》、浙版《西游记》等。

  交易完成后,永乐影视可实现与资本市场的对接,进一步推动业务发展,并有助于提升综合实力和行业地位。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永乐影视将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为后续的发展提供推动力。

  随后,由于上述草案中财务数据为截至2015年12月31日,按照相关规定,需补充披露2016年一期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而需补充的标的资产方永乐影视的财务报告审计尚未完成,致重组申请文件需补充完善的工作未完成,宏达新材重组申报材料报送证监会的事宜也一拖再拖。

  宏达新材方面表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由于国内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且永乐影视经对2016年其公司业绩估算后发现与承诺业绩存在一定差异。

  而根据重组草案,永乐影视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为2.7亿元、3.7亿元和4.7亿元,相应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43亿元、3.33亿元和4.23亿元。

  《华夏时报(公众号:chinatimes)》记者注意到,这已经不是永乐影视第一次出现业绩承诺未实现的情况,此前华谊兄弟(300027.SZ)和康强电子(002119.SZ)筹划收购永乐影视时,永乐影视做出的业绩承诺也并未实现。

  华谊兄弟筹划收购永乐影视时,永乐影视做出的业绩承诺为:2013-2016年,公司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500万元、8450万元、1.1亿元和1.43亿元。而《审计报告》(康强电子披露)显示,2013年永乐影视净利润为7044.97万元,2014年为8340.37万元。亦即永乐影视并未完成2014年的业绩承诺。

  在康强电子拟收购永乐影视时,永乐影视做出的业绩承诺为2015-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2亿元、2.9亿元、3.7亿元和4.12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98亿元、2.61亿元、3.33亿元、3.71亿元。然而宏达新材披露的上述重组草案显示,2015年永乐影视实现净利润为1.8亿元,永乐影视也未完成2015年的业绩承诺。

责任编辑:周宇航

下载新浪财经app,赢iphone7
下载新浪财经app,赢iphone7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