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7日15:20 界面

  12月的第一天,深圳温暖的阳光透过轻微雾霾,从山顶照耀到一块几平方米的韭菜地上。陈阿姨用小锄头耙着地,手机铃声响了都没察觉到,面对旁边一大块未开垦荒地,她只叹道:“没时间了。”

  这里是深圳罗湖区银湖山东坡,占地0.8平方公里的玉龙新村,从半山腰蜿蜒到山脚,最大高差约100米,由于笋岗西路、清平高速公路的“切割”,及特区成立后特殊的行政区划,玉龙新村“沦落”为无行政村属的“插花地”。

  同样拥有清新空气与秀丽风景,但与银湖山西坡地产商开发的金湖山庄、齐明别墅、田园居等高档住区不同,野蛮、无序生长的玉龙新村,正面临着滑坡危害、消防隐患、及配套设施落后的状况。

  陈阿姨和儿子、儿媳租住玉龙新村半山腰位置,两房一厅每月租金仅1100元,低租金原因之一是位置稍显偏僻,而更本质原因是玉龙新村350余栋居民楼均属于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没有合法报建手续。

  350余栋建筑楼层以7-9层为主,共有1万多间出租房,菜市场、小卖部、超市、药店、理发店、旧货市场等商铺340余间,1所9年一贯制学校,3所幼儿园,组成了2.5万人的日常生活,其中外来流动人口占比高达99%。

  陈阿姨租住于此七年,她怎么也没想到平静生活被打破的原因是,玉龙新村被政府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隔壁楼栋的房东积极响应,并向租客下达了搬离通知,而她还在等房东的最后通知。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发源于东北矿区、牧区、林区的棚户区改造在深圳一直鲜有被提及。此前每年只有几个城市更新项目申报为“城市棚户区改造”,以获得相关贷款政策优惠,但去年损失惨重的光明滑坡事件,让深圳当局重新重视玉龙新村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改造。

  领导多轮过问之下,罗湖区确立了玉龙新村、木棉岭片区、布心片区等三个“插花地”区域,作为第一批深圳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规划,改造之后的玉龙新村不再拥有居住功能,所有居民将被安置到木棉岭以及布心片区,两个区域规划居住建筑总面积高达140万平方米,居住人口4.5万人。

  此次三个棚改区域为“插花地”,拥有深圳最复杂的建筑产权状况,极少量红本商品房、大量“两证一书”类及违法建筑共计有1388栋,涉及产权拥有人近9000人,总投资或将高达272亿元,如此大规模的拆迁与资金投入在全国来讲都属罕见。

  视效率为生命的深圳,政府推进棚改意愿强烈,迅速颁布了《深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界定标准》以及《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搬迁补偿安置标准》,并通过招标确立了国企天健集团作为棚改服务商。

  与国内其他城市引进市场化主体参与棚改不同,深圳棚改采用“政府主导+企业实施”方式,且重建区域均为安置房以及安居房,不配建任何可对外出售商品房,这意味着棚改所有成本将由深圳市财政资金以及国家棚改基金支持。

  政策层面一切推进顺利,罗湖区也将其列为重大项目推进,但摆在政府面前最大问题是8.6万人的安置搬迁问题,其中最关键是拆迁补偿标准,这不仅决定了首批棚改项目是否能够成功,还能为今后的项目提供借鉴意义。

  从更高层面来看,在地产商介入的城市更新因“拆不动、赔不起、玩不转”的背景之下,政府是否会将达到棚改标准的项目纳入到棚改计划中,以比城市更新更低标准的赔偿推进整个城市改造,这在未来并不是没有想象空间。

  11月29日,棚户区改造搬迁补偿安置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红本”住宅按照套内建筑面积1:1置换安置房,“绿本”住宅按照建筑面积1:1置换,符合原村民“一户一栋”原则的建筑不足480平方米的部分,按1:1给予安置房购买指标(7500元/平方米),超过480平方米仅给予部分货币补偿。

  此次棚改房屋大部分都是非原村民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按照补偿标准,不超过150平方米的按建筑面积1:1的标准置换,150-38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1:0.65的标准置换,超过380平方米的给予货币补偿。过渡时期给予40元/平方米每月租房补贴,同时在不同时间段签约给予相应奖励,最高200万元每户。

  补偿标准发布之后,业主反应强烈,甚至宣称将“抗争到底”。这些业主希望按照城市更新标准最高1:1.3的补偿进行安置,并且在违法建筑转为“红本”安置房时不补地价和罚款(注:按面积与房屋性质不同,从数万到数十万不等),以及要求80-100元/平方米每月的租房补贴。

  征求意见结束之后,最终补偿标准于近日出炉,房屋置换比例方面并没变动,过渡时期租房补贴从40元提高至60元/平方米每月,在部分细微认定标准和签约时间做出改动,这凸显了政府的强硬态度,政府希望在12月20日开始拆迁,半年内拆迁完毕,2017年开工建设,2020年全部回迁完毕。

  但利益鸿沟难填,“红本”住宅业主想为什么要接受低于城市更新补偿标准的棚改,“绿本”住宅业主以及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业主想争取更多的利益,而对于深圳整个社会而言,用财政资金支持棚改,让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转正”,更凸显出不公平的意味。

  对此,深圳市信荣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茂荣认为,深圳棚改首先是一项民生工程,尽管出于“维稳”和项目顺利实施的考虑,对违法建筑有一定补偿,但是这种补偿也是有差异以及需要补缴地价和罚款的,并不是完全全比例“转正”,因此对于整个社会来讲还是相对公平。

  对于被拆迁居民的利益诉求,张茂荣解释,棚改的法律依据是国家房屋征收条例,这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决定,市民必须执行,没有协商余地,但如有异议可以申请民事复议和民事诉讼,而地产商介入的城市更新依照的是自主自愿民事协商洽谈,如谈不拢地产商也不能破坏私有财产。

  根据补偿标准,近9000名产权拥有人必须在明年5月7日之前进行签约,期限过后,政府将依照国家房屋征收标准进行房屋征收(赔偿比例低于棚改标准),继续拒绝签约的将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拆除;对于那些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将以“查违”的方式进行处罚,继续拒绝签约的也将申请查违部门或法院进行强制拆除。

  如果真的走到以房屋征收以及行政查违的阶段,社会影响势必升级。但政府也给予了回旋余地,即使进入到最后阶段,只要在拆除之前最后一刻业主同意,都可以按照棚改标准继续签约,只是没有相应奖励而已。

  部分支持棚改的人已开始清退租户们,陈阿姨看到了这个趋势,她不愿意与房东一起等到最后,也没有选择政府提供的租赁服务,她跟着儿子儿媳搬到龙华的另一个城中村,但房租仍然高出原来不少。浩浩荡荡的城市改造过程,这些低收入的租户们是最“受伤”的一群人,但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利益保障与关怀。

  巨大的谈判与拆迁工程即将开始,面对复杂、多维度的利益诉求,单一财政拨款的资金来源,利益鸿沟用何种方式填平,考验着政府、居民、以及拆迁服务机构的智慧。

责任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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