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7日01:36 证券时报

  原标题: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公告编号:2016-171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战略合作协议概述

  1、2016年12月16日,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猛狮科技”)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股票代码:600340)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战略合作发挥各自在技术、经验、资源等领域优势,强强联手,实现优势互补,推动双方的业务发展。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作为推进双方相关合作的框架性文件,未涉及具体合作方案,本次签署协议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合作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注册名称: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06096709523

  3、注册资本:2,954,946,709元

  4、注册住所:河北省固安县京开路西侧三号路北侧一号

  5、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7、成立日期:1993年5月28日

  8、经营范围:对房地产、工业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房地产中介服务;提供施工设备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生物医药研发,科技技术推广、服务。

  9、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

  10、公司主要介绍:华夏幸福是中国领先的产业新城运营商。目前,国内事业版图遍布北京、河北、广东、江苏、浙江等区域;国外紧扣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基于新加坡国际总部,已进入印度、埃及、印度尼西亚等国家。

  11、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以上2015年数据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6)第103019号)。2016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12、华夏幸福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

  为加快推动双方公司的业务发展,双方决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战略合作中发挥各自的业务优势,强强联手,优势互补。

  (二)合作内容

  双方的合作涵盖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1、国内产业新城合作:猛狮科技是新能源产业链代表企业,能够为产业新城增加“绿色、环保”的因素,丰富产业新城的产业结构。华夏幸福在产业新城规划、建设、运营上有着丰富经验。双方依托各自优势拟合作梳理产业规划,共同推动行业内知名企业落户产业新城,打造产业集群,创新升级版的“新能源产业新城”。

  2、华夏幸福国际合作:华夏幸福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致力打造国际产能合作平台。猛狮科技确立了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拓展可再生能源业务的战略。双方在海外有巨大的合作空间,可以强强联合,组团出海,达到提高国际项目竞争力和与政府谈判议价实力的效果。后续猛狮科技可以通过对华夏幸福国际在各国的产业新城全面考察、充分调研,进而开展务实深入的合作。

  3、总部基地合作:华夏幸福可牵头猛狮科技联合新能源业内优质企业,在深圳形成新能源总部基地的实质性力量。猛狮科技助力华夏幸福获取深圳市/区两级政府的支持。

  4、智慧交通合作:为完善产业新城配套及用户体验,推动出行升级,实现节能减排、绿色出行的目的,双方可以在产业新城内共同投资运营新能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开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务。

  (三) 双方义务

  1、双方视对方为紧密战略合作伙伴,深度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实现共同发展。

  2、双方确定合作协调组织,负责商定合作事项,制定合作计划,衔接合作企业,协调合作事项,尽快落实合作事宜。

  3、双方就区域国际产业基地选址、内容建设、合作运营等方面建立协商机制。

  4、双方共享合作项目内的资讯、信息,包括法律政策、市场资讯、行业专业资料等,互相反馈项目进展。

  (四)合作机制

  1、双方建立工作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具体工作联席部门及负责人,以研究协调合作中的重大事项。

  2、后期具体合作事宜,双方届时将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参与方,按照本协议已有规定的原则与宗旨,通过友好协商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经双方书面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视作对本协议的有效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用于确立双方战略合作意向,协议涉及的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双方按本协议确定的原则深入沟通,另行商定。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华夏幸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华夏幸福在新能源领域开展合作,有利于公司借助华夏幸福在相关领域的经验和资源优势,获取新的投资机会和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华夏幸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战略合作意向的确立,《战略合作协议》述及事项的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华夏幸福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公告编号:2016-172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

  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273.4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21%)的通知,沪美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将其质押予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本公司2,0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购回并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于2016年12月16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962.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予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上述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沪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273.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1%;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1,962.0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1.16%,占公司总股本的5.97%;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902.0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5.99%,占公司总股本的27.08%。

  3、公司控股股东沪美公司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股票质押回购提前购回交易确认书;

  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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