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4日11:30 中国证券网

  12月14日,“香水大王”周信钢因举牌新元科技存在违规行为,领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周信钢12月12日通过新元科技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2016 年3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8 日,其与一致行动人李欣、周晨、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睿金-汇赢通294 号单一资金信托、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睿进 5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新元科技股份2,921,823 股,持有新元科技股份比例由4.9849%上升至7.8704%。周信钢与一致行动人在增持新元科技股份达到比例为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履行向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义务,也未履行停止买卖新元科技股票的义务。

责任编辑:任倩倩 SF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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