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03日01:05 证券时报

  原标题: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一、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5.80亿元(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73.87%。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81亿元(公司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而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交割对市场利率非常敏感,其投资价值在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由于本期债券的期限较长且采取无担保的方式,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不可控制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则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由于工程完工、验收、审计决算时间滞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公司建筑施工项目的业主大都按工程进度付款,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由于业主拖延支付或付款能力不佳,导致工程进度付款不及时或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情况。发行人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59.54亿元、73.45亿元、92.02亿元和57.21亿元,在流动资产中占比分别为43.47%、40.98%、48.76%和34.10%。报告期各期期末,发行人两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均占发行人应收账款总额的80%以上。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发行人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5.08亿元、6.25亿元、6.68亿元和4.84亿元。发行人应收款项的对象主要为房地产公司以及地方政府。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可能会影响下游客户的财务情况,进而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坏账风险。此外,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不确定性也给公司部分市政项目的回款带来潜在风险。

  五、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07.85亿元、122.13亿元、103.52亿元和45.95亿元;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5.34亿元、3.90亿元、2.73亿元和1.25亿元。其中,2015年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较2014年减少15.24%和30.03%,主要是受经济增速放缓、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劳务成本不断上升等因素的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人收入和净利润下滑的风险。

  六、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净额分别为21.26亿元、39.36亿元、44.65亿元和42.69亿元,发行人存货主要由工程施工、原材料、周转材料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在发行人流动资产中占比分别为15.53%、21.96%、23.66%和25.45%。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增加主要是因为业务量增加导致工程施工、原材料等存货科目余额增加,存货余额较高会对公司资金形成占用,进而影响资金周转速度。每期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均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以及确认是否出现存货跌价。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存货跌价形成的损失,但如果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仍可能导致公司形成存货跌价损失。

  七、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77%、77.88%、77.92%和73.87,资产负债率较高。发行人从事建筑施工行业,资产负债率较高符合其所在行业特点,但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仍使发行人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八、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有息负债总额分别为49.00亿元、52.15亿元、69.86亿元和51.72亿元,有息负债规模较大。如果未来公司所在行业或金融市场发生重大波动,较大规模的有息负债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九、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06.84亿元、141.58亿元、142.89亿元和125.39亿元,分别占负债总额的98.81%、97.20%、93.05%和96.85%。虽然本期债券发行有助于发行人长期债务比重增加,改善融资结构和债务资金来源的稳定性,但公司仍存在短期流动负债规模较大、在总负债占比较高,进而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十、2016年1-6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45.95亿元,同比减少14.74%,实现净利润1.25亿元,同比减少47.19%,主要是由于发行人逐步退出公建类房建工程项目,导致和去年同期相比,收入及利润下滑;另外一方面,发行人承接的PPP项目基本始于今年,收益暂时未能于上半年完全体现。若发行人未来业绩进一步下滑,可能将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十一、发行人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67亿元、-14.43亿元、-14.72亿元和12.36亿元。2014年及2015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建筑业下游业主支付工程款项速度放缓造成发行人资金回笼周期增加,而发行人业务规模增加、人力成本等增加所致。如未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发生较大不利方向波动,将对公司的债务偿付能力产生不利的影响。

  十二、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建设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承接控股股东中南建设及集团内关联企业建筑施工业务。2015年度,发行人向关联方收取建筑施工收入24.60亿元,占发行人2015年度营业收入的23.76%。此外,发行人与关联方的业务往来中也会形成经营性应收应付款项。虽然集团内业务联动使得发行人的业务来源形成一定保障,且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但发行人关联交易对营业收入贡献较大,与集团业务依存度较高,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十三、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21.99亿元、41.25亿元、28.75元和46.62亿元,占总资产比分别为15.20%、22.06%、14.59%和26.60%。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各类保证金、押金、备用金、代扣代缴款、工程垫款、应收政府或政府性公司款项、往来款等。其中,2013年末至2015年末发行人与关联方产生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2.87亿元、31.27亿元、14.95亿元,在其他应收款净额占比为58.56%、75.80%、52.00%。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较高,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十四、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共有18家子公司,部分子公司在2015年度由于未发生经营业务或由于业务开工量有限,而研发成本较高等因素,发生了部分费用,共有10家下属子公司净利润为负,2015年度合计亏损2,646.17万元。尽管随着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业务经营的陆续开展,未来盈利能力将有所提升。但如果未来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未来继续亏损,将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造成一定的影响。

  十五、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等级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很低。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级别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十六、本期债券发行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确认其具备相关申购资格,应就其认购本期债券的有关事宜咨询其法律顾问及其他有关专业人士,并对认购本期债券的合法、合规性自行承担责任。

  十七、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十八、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流通。由于上市申请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市场转让流通,且具体挂牌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

  十九、自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资信评级机构将对本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本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本公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本公司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本公司的信用状况。资信评级机构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受评主体、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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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二)核准情况

  2015年11月20日,公司董事会第6届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拟发行不超过17亿元公司债券。

  2015年12月4日,公司第15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批准发行不超过17亿元公司债券。

  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8月12日签发了证监许可[2016]1830号《关于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基础发行规模为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4亿元(含14亿元)。

  3、票面金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4、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3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5年存续。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被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簿记建档的方式确定。

  11、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3亿元的基础上,由联席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14亿元(含14亿元)的发行额度。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期为2016年11月7日。

  14、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1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1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11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1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1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7、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8、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担保。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0、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债券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23、本期债券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管理办法》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证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联席主承销商有权要求申购投资者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申购投资者应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申购投资者未通过联席主承销商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联席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在此情况下,投资者应赔偿联席主承销商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24、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5、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6、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17亿元(含17亿),基础发行规模为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4亿元。本期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8、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将向上证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9、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名: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账号:32050164753600000168。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年11月3日

  发行首日:2016年11月7日

  发行期限: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9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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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联席主承销商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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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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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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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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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资信评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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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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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申请上市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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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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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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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者应确认其具备相关申购资格,并对认购本期债券的合法、合规性自行承担责任;

  (二)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三)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证所上市交易,并由联席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等重大利害关系。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通过对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拟发行的2016年公司债券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发行人主营建筑施工业务。评级结果反映了公司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NPC技术国内领先、施工区域覆盖全国多数省市、股东上市平台有利于提升品牌形象等优势,同时也反映了公司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存在一定安全事故风险、公司存在关联交易和占款风险、经营性净现金流波动较大等不利因素。综合分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很小。

  预计未来1~2年,随着公司新承接业务和施工量的增加,公司经营规模将有所增长。大公对中南建筑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1、优势:

  (1)公司拥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和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承接工程曾获得多项奖项,施工实力较强。

  (2)公司注重技术研发创新并获得多项研究成果,NPC技术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3)公司施工区域覆盖全国多数省市自治区,能有效分散局部市场需求波动引起的风险。

  (4)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建设”)为上市公司,有利于提升品牌形象,且股东主业为房地产,有利于与公司业务协同发展。

  2、关注:

  (1)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公司始终存在一定安全事故风险。

  (2)公司承接中南建设及其子公司的工程在施工金额中占比20%左右,存在一定关联交易风险。

  (3)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存在一定回收风险。

  (4)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波动较大,对负债及利息的保障程度不稳定。

  (5)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很高水平,若本期债券可超额配售部分全部完成发行,则公司融资空间将进一步减小,且面临集中偿付压力。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发布年度报告后两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3、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三、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其他评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的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的评级结果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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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wind资讯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红卫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8日

  公司住所:海门市常乐镇

  办公地址:江苏省海门市常乐镇中南大厦

  邮编:226124

  联系人:张立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4735704017Y

  联系电话:0513-68702816

  经营范围:汽车普通货运服务(危险品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汽车普通货运服务(危险品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特级);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凭资质证经营);防雷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的设立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2001年10月设立

  发行人系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公司、江苏常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南通市中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中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陈锦石、蔡建新、茅惠慈、沈国章、蔡建平、袁松、龚学明等7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10月8日取得海门工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684000151862。发行人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600.00万元,其中,老总承包以经评估的实物出资280.00万元,常乐建工工会、中南建筑、中北公司、陈锦石等七人分别以经评估的实物出资3,010.00万元、5,100.00万元、410.00万元和1,800.00万元,该等出资已经南通宏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通宏会验【2001】字第288 号《验资报告书》。

  发行人成立时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注:南通市中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更名为“江苏中南建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南实业于2004年12月更名为“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3年6月20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沈国章、袁松、龚学明、蔡建平、蔡建新、茅惠慈、中北公司、常乐建工工会持有的共计4,480.00万元股份无偿转让给中南实业;中南实业以对发行人出资计1,840.00万元与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对中南建筑出资计2,040.00万元进行置换。

  2003年6月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2003年8月20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中南实业将持有的4,102.24万元股份转让给陈锦石等47位自然人。

  2003年8月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二)2005年7月增资

  2005年7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以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转增后注册资本金为30,000.00万元,增资已经南通新江海联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通新验【2005】062号”验资报告。

  2005年7月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2006年,发行人出于准备香港上市的考虑,需整合现有股权。2006年6月,根据海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股权流转方案的批复》(海建改发【2006】第9号)及公司股东会决议,常乐镇政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7.36%的股份转让给中南控股,陈锦石等47位自然人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共45.68%的股份转让给中南控股。

  2006年6月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后由于上市计划取消,中南控股于2006年12月28日向常乐镇政府回转其拥有的出资额计5,207.84万元,向陈锦石等47位自然人回转出资额共计13,704.10万元。

  2006年12月股权结构

  (下转B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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