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公告编号:2016-099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八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八名。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议案进行了审阅。会议由董事长张增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董事会同意将控股股东提名姜德义、姜长禄、郑宝金、于宝池和任前进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王顺晴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八票同意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八票同意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其中第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4日
附:候选人简历
姜德义,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籍贯辽宁新宾,中共党员。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2009年6月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冶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现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工作简历:
1986.08—1994.02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技术科干部;
1994.02—1994.12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厂长助理、 副总工程师兼科技处处长;
1994.12—2000.10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副厂长;
2000.10—2002.02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常务副厂长;
2002.02—2002.11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常务副厂长;
2002.11—2005.12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厂长;
2005.12—2006.03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水泥事业部部长、水泥分公司经理;
2006.03—2007.05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水泥事业部部长、水泥分公司经理;
2007.05—2008.04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水泥事业部部长、水泥分公司经理、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河北太行水泥股份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8.04—2009.04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水泥事业部部长、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04—2009.09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水泥事业部部长、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09—2009.11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11—2012.07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
2012.07—2015.07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5.07—2016.8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6.08至今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姜德义先生除担任公司关联方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姜长禄,男,汉族,1965年5月出生,籍贯吉林梅河口,中共党员。199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 1月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现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水泥事业部部长,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经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工作简历:
1987.08-1989.05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技术科监督员、原料车间技术员;
1989.05-1990.09 伊拉克巴杜什水泥厂操作员;
1990.09-1993.02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原料车间技术员;
1993.02-1996.07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新线分厂操作员;
1996.07-1997.06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生产安全处处长助理;
1997.06-1997.08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生产安全处副处长;
1997.08-1998.07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运输公司副经理(其间:1995.08-1998.06 在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
1998.07-2001.12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供应处处长、支部书记(其间:1998.08-2001.12 在中央党校法律专业在职学习);
2001.12-2002.09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生产管理部副部长、总调度长;
2002.09-2004.02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供应部长;
2004.02-2005.11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副厂长;
2005.11-2007.05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水泥事业部副部长、水泥分公司副经理;
2007.05-2008.06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水泥事业部副部长、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06-2009.09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水泥事业部副部长、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经理、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9.09-2009.12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水泥事业部部长、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经理、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间:2009.09-2012.01 在北京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学习);
2009.12-2011.05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水泥事业部部长、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经理、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05-2015.10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水泥事业部部长、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经理;
2015.10-2016.05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水泥事业部部长、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经理;
2016.05-2016.09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水泥事业部部长、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经理;
2016.09至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水泥事业部部长、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经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姜长禄先生除担任公司关联方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郑宝金,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籍贯河北唐山,中共党员。1994 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 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毕业于唐山工程技术学院工业管理工程专业,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
现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工作简历:
1987.07-1994.02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企管处干部;
1994.02-1998.02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证券部副主任、主任;
1998.02-2000.06 渤海水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部长、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00.06-2002.02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
2002.02-2007.05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007.05-2008.02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08.02-2009.10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09.10-2011.05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部长、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1.05-2015.10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部长;
2015.10-2016.01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董事会工作部部长;
2016.01-2016.03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董事会工作部部长。
2016.03至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郑宝金先生除担任公司关联方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于宝池,男,汉族,1960年10月出生,籍贯河北丰润,中共党员。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8月毕业于中南矿冶学院,采矿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
现任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唐山冀东装备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
工作简历:
1983.08-1986.08冶金工业部秦皇岛黑色冶金矿山设计研究院干部;
1986.08-1988.08 河北省冀东水泥厂宣传部干事;
1988.08-1989.01 河北省冀东水泥厂石灰石矿助工;
1989.01-1991.05 河北省冀东水泥厂石灰石责任工程师;
1991.05-1991.10 河北省冀东水泥厂石灰石矿主任助理;
1991.10-1993.05 河北省冀东水泥厂石灰石矿山车间副主任;
1993.05-1997.01 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公司石灰石矿山车间主任;
1997.01-1997.07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石灰石矿主任;
1997.07-2001.01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2001.01-2005.04 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5.04-2011.04 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2011.04-2012.02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2.02-2014.02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4.02-2016.10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6.10-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于宝池先生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总经理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7,584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任前进,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河南永城市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兰州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现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工作简历:
1992.07-2002.05 金川集团公司主管会计、审计科长;
2002.05-2004.09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2004.09-2008.05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2008.05-2009.10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
2009.11-至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任前进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顺晴,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籍贯河北任丘,中共党员。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毕业于河北大学化学系分析化学专业,理学学士,高级工程师。
现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工作简历:
1987.07-1993.10 邯郸水泥厂化验室技术员;
1993.10-1998.10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化验室技术员;
1998.10-1999.12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化验室主任助理;
1999.12-2000.06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部长助理;
2000.06-2003.01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副部长;
2003.01-2003.02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党支部副书记;
2003.02-2005.02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副部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2005.02-2009.02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化验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2009.02-2009.08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经理助理、综合管理部部长;
2009.08-2010.04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经理助理、综合管理部部长、机关党支部书记;
2010.04-2012.02 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经理 ;
2012.02-2012.12 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经理;
2012.12-2015.12 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2015.12-2016.09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16.09-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顺晴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公告编号:2016-100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2016年10月31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 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2016年10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下午15:00至2016年10月31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凡是2016年10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7.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21日
8.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23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王顺晴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对议案1中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16年10月27日至28日(8:00—16:30,工作时间)
5.登记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233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6.异地股东可以来电来函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01
(2)投票简称:“冀东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
①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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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填报表决意见;
议案1进行投票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5,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对议案2进行表决时,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0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233号
(2)联系人:沈伟斌李银凤
(3)邮政编码:064000
(4)联系电话:0315—3244005 传真:0315—3244005
(5)电子邮箱:zqb@@jdsn.com.cn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会议期限:半天。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附件:授权委托书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4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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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6年月日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 议案1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在相应意见下填报股数,投票表决时应当以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申报股数;对议案2进行表决时,以在相应的意见下打“√”为准,“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时应字迹清楚,易于识别,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公告编号:2016-101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长、董事和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0月1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张增光先生,董事王晓华先生、刘臣先生、秦国勖先生和副总经理贾增军先生的辞职报告。
张增光先生因工作变动,即日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公司一切职务。
王晓华先生因退休,即日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
刘臣先生因工作调整,即日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秦国勖先生因工作变动,即日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
贾增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即日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张增光先生、王晓华先生、刘臣先生和秦国勖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将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张增光先生、王晓华先生、刘臣先生和秦国勖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张增光先生、王晓华先生、刘臣先生和秦国勖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 的规定继续分别履行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相关职责至新的董事当选;贾增军先生的辞职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增光先生、王晓华先生、秦国勖先生和贾增军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刘臣先生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辞职后,张增光先生和王晓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依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秦国勖先生、贾增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谨向张增光先生、王晓华先生、刘臣先生、秦国勖先生和贾增军先生在分别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和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和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公告编号:2016-102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0月13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会主席张志东先生的辞职报告,张志东先生因工作变动,即日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张志东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将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张志东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后生效;辞职后,张志东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张志东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谨向张志东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和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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