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证券简称:*ST珠江、*ST珠江B公告编号:2016-081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通知及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2016年9月13日、9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大公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会议通知、会议提示性公告。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28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口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9层本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彭树银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12485478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614 %。其中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12485478 股,占本公司 A 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614 %。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股份0 股,占本公司 B 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12,479,478股,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6%。其中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12,479,478股,占本公司 A 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6%。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本公司 B 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000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6000股,占本公司 A 股股东表决权份总数0.0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 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本公司 B 股股东表决权份总数0%。
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和北京宝鼎律师事务所周岩和王俊律师出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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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王国丰、王建新、赵彦明、王春立、赵寅虎、薛春雷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姚刚、朱恒源、许来正为公司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从 2016 年 9 月 28日—2019 年 9 月 27 日止。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选举产生宋春伶、张存亮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人员将与公司今后通过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从 2016 年 9 月 28 日—2019 年 9 月 27 日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宝鼎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 周岩、王俊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05200505证券简称:*ST 珠江*ST珠江B公告编号:2016-082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和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第七届监事会已经届满,经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王国丰、王建新、赵彦明、王春立、赵寅虎、薛春雷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姚刚、朱恒源、许来正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选举宋春伶、张存亮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自?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需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待选举产生后另行公告。
离任董事郑清持有本公司股份34175股份,将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其他离任董事、监事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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