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为停车难开“处方”
落实还需因地制宜
本报记者 吴琼报道
当下,停车难对于一些大城市而言已经成为无法回避的一个现实问题,而最为突出的问题莫过于无处可停。
为解决停车难问题,住建部与国土资源部于近日联合发布了一项《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城市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并从分层建设、规范供地、盘活存量用地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还表示,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由政府收回、规划用途符合要求的,可优先安排用于停车场用地,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不仅如此,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停车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
尤为注意的是,相关部门提出的这一系列旨在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举措,也引发了一些业内人士的担忧。他们普遍认为,该《通知》在落实上仍面临较多难题。
中研普华研究员周德彬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已建成小区”分为新住宅区和老住宅区,增加停车设施建筑面积对新旧住宅区所面临的问题有所不同。
在周德彬看来,尽管这只是针对停车设施的建设,但也避不开住房区改造的问题,即住宅小区内业主人数众多,权利分散,利益诉求不一,在更新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业主之间分化成不同阵营,甚至发生冲突的情况。
“这对于新住宅小区的问题并不大,但老住宅区就容易出事,毕竟老住宅区经常存在违规建筑,占用公共地段等问题。那么,‘在符合规划前提下的建设’,是否会触及这部分人的利益,导致利益冲突?”周德彬向记者强调道。
不难看出,该《通知》在未来的落实上仍要面临重重考验。
针对这些问题,周德彬认为,关键还在于平衡各方的利益。应由政府出台立法以及规范建设流程,找准利益的平衡点。例如拆赔的可能性。另外,还得因地制宜,对不同的小区采取不同方法,不能一刀切。
住建部城乡规划司干部王海鹏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也对如何更好地解决相关问题作出了回应。他指出,要符合原批准的规划条件和项目方案,在不减少绿地等的前提下,考虑地面停车调整为机械式停车和停车楼。
对于考虑地面停车调整为机械式停车和停车楼的这个建议,记者通过梳理发现,《通知》里也提到,可利用地下空间分层规划停车设施。例如,在城市道路、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布局公共停车场,地块用地规划性质为相应地块性质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以促进城市建设用地复合利用。
而在具体操作方面,王海鹏建议,各地方政府制定具体的流程。另外,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已经有了比较好的实施项目,各地还应加强交流和学习。
值得注意的是,“精减项目、减少环节、规范程序、提高效率、明确责任、强化服务”是目前政府简政放权的具体表现之一。住建部与国土资源部为鼓励建设公共停车设施,还专门提出简化停车场建设规划审批。
“这在停车场规划建设审批方面也是需要的,毕竟在建设的实际推进中,审批流程繁琐会严重降低政策的落实效果。”周德彬对记者说。
据了解,投资建设停车场往往需要复杂的审批流程。对此,王海鹏坦言道,“规范中已不要求进行具体审批了,但是建议各地主管部门、相关业主委员会要在建设过程中关注安全建设、监管方面等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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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