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21日01:00 证券时报

  广西“色”破天惊没必要市场出清不再是一句空话

  证券时报记者 孙璐璐

  经过半年多的重整努力,广西有色金属集团还是宣告破产。

  当广西有色被法院裁定破产的消息传出之后,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之所以引人注意,除了这是国内银行间市场债券发行人中第一家破产清算的企业,还因为其特殊的国企背景。广西有色曾承载着广西“打造千亿元有色金属产业”的重任,也是广西唯一一家集国有资产运营、矿产资源勘探、采矿、选矿、冶炼、民用建筑施工等于一体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

  像广西有色这种“根正苗红”的省级大型国企,在大部分投资者眼中,即便出现经营危机、债务缠身,相信政府最终也会想方设法为其兜底。这也是为何债券市场流行着“闭眼买债”的国企信仰。但随着中央一再强调,要让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实现去杠杆、去产能等供给侧改革任务后,广西有色以终结自身的方式,向市场宣告,市场出清不再是一句空话。

  不过,市场对此事的反应引人深思。一方面,市场早已呼吁打破刚性兑付,让僵尸企业真正出清;但另一方面,当打破刚性兑付成真,一些债权人却比较失望,因为未料想政府最终没有出手。作为债权人,都希望自己的投资收益能够有所保障,即便所投资的是一家早已资不抵债且连续多年亏损的产能过剩企业,但只要它有国有资产的背景,就还存有一丝希望。

  这种一边高呼市场出清,一边又害怕自己“踩雷”的心态,在市场中非常普遍。虽然无可非议,但作为专业的投资者,心态也确实需要逐渐端正。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赚快钱的好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考验风险识别等专业投资能力的时候到了。僵尸企业会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逐渐出清,投资者群体也会在此过程中大浪淘沙,这才是市场新陈代谢的规律。

  更为重要的是,市场的良性发展也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一个广西有色的破产清算就能引发市场“震惊”,足见社会对企业破产制度的陌生。我国虽然在十多年前就已实施《企业破产法》,但法律实施后真正依法破产的企业并不多。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就曾指出,2014年只有2000多家企业依法破产,仅占市场出清企业的0.4%,这么多企业不肯走依法破产之路,不仅是因为社会的思想意识不足,还有各项法律和政策不配套,阻碍企业依法破产。而这其中首要应该解决的,就是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应该不缺位、不越位,通过建立恰当的激励机制,创造相关利益方谈判的必要条件,设立谈判的协调机制,而不是具体决定重组和谈判的结果。

  为了推动僵尸企业真正能够市场出清,促进市场新陈代谢,同时规范政府行为,防范恶意赖账,必须加紧完善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利的法制体系,只有这样,才能让全社会对企业破产不再为之一“震”。

责任编辑:陈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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