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6-083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9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开发区海滨路6号,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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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左洪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董事会秘书张世铭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部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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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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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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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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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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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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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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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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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限售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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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股票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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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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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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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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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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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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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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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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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相关责任主体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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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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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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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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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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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0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已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 244,191,63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1.83%;
2、中小股东(持股 5%以下)表决情况中,未计算奥瑞德现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洁、李霞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6-084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9月12日,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褚淑霞女士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左洪波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8,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9月12日,购回期限为2018年8月8日。
此次质押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04%。截止本公告日,左洪波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45,764,69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0%;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45,00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9.4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90%。
2、褚淑霞女士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8,434,6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9月12日,购回期限为2018年8月8日。
此次质押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10%。截止本公告日,褚淑霞女士共持有本公司股份98,426,9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83%;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8,434,6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8.5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0%。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说明
左洪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褚淑霞女士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个人融资。左洪波先生及褚淑霞女士的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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