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24日07:0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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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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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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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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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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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十三家,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证券代码:600461证券简称:洪城水业编号:临2016-054

  债券代码:122139债券简称:11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22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8月12日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独立董事邓波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万志瑾女士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表决票数为9票。公司监事会三名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钢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6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177,488,159.22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36,453063.78元;2016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0,211,196.0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特作如下分配预案:

  一、不计提法定公积金;

  二、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公司2016年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30,211,196.01元,加上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261,991,169.49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为292,202,365.50元。公司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38,663,1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1.3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57,026,206.25元,剩余235,176,159.25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同时,拟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38,663,1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350,930,50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789,593,625股。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人数构成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调整董事会人数构成: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11名,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 4名。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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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16-056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由于该项议案属关联交易,在表决中关联董事对于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因此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总有效票数应为4票。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吴伟军先生辞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吴伟军先生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吴伟军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吴伟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6-057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58号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6年9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61证券简称:洪城水业编号:临2016-055

  债券代码:122139债券简称:11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22日(星期一)上午十点半在公司十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到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议题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人数构成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61证券简称:洪城水业编号:临2016-056

  债券代码:122139债券简称:11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6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董事回避事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李钢、邓建新、万义辉、史晓华、胡江华均回避表决,其余四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参与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此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次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已于2016年5月12日完成2016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分别收购了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新增了天然气销售、燃气安装及LNG、CNG的销售等业务,为了更好地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向关联单位采购、租赁的关联交易金额比2016年年初预计的有所增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李钢、邓建新、万义辉、史晓华、胡江华均回避表决,其余四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参与表决。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与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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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预计2016年以上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数额将为15298.3万元,比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增加15298.3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建新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3日

  注册资本:贰拾肆亿陆仟陆佰伍拾伍万陆仟伍佰壹拾捌元伍角叁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管理运营本企业资产及股权、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物业管理、自有房租赁、房地产开发、园林景观绿化及开发、环保工程、市政工程;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3月31日,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558,426.79万元,所有者权益2,184,480.57万元,营业收入1,737.11万元,净利润-5521.67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2)、南昌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明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8日

  注册资本: 拾贰亿元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城市公交汽车客运(筹备有效期至2015年12月16日);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3月31日,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465,872.58万元,所有者权益208,090.56万元,营业收入12,449.19万元,净利润-9,818.57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3)、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燕同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9日

  注册资本: 玖仟肆佰肆拾万元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施工;地籍测绘;工程测量;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6月30日,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总资产105,954.90万元,所有者权益12,475.94万元,营业收入19,299.56万元,净利润1,205.98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4)、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锂坤

  成立日期:1998年8月7日

  注册资本:壹仟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 按甲级资质从事城镇燃气工程的设计及其技术咨询服务;压力管道的设计(GB类GB1级,GC类GC2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6月30日,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总资产6,959.69万元,所有者权益5,346.38万元,营业收入1,656.73万元,净利润435.15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5)、南昌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旭

  成立日期:1981年6月10日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国内贸易;修建道路、下水道、路涵、污水处理、建筑工程、绿化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除外)房屋维修、小型市政机械维修。(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6月30日,南昌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总资产31,382.64万元,所有者权益10,786.50万元,营业收入372.99万元,净利润2.70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6)、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钢

  成立日期:2010年5月18日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新型管材及配件、塑料建材、供水设施的生产、销售、安装、调试;钢材、消防器材、建筑材料、电线电缆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6月30日,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总资产7840.88万元,所有者权益3742.35万元,营业收入10106.77万元,净利润575.54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7)、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钢

  成立日期:1997年7月17日

  注册资本:贰佰伍拾伍万伍仟捌佰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易燃液体(甲苯、乙醇)毒害品(氯仿)腐蚀品(次氯酸钠、硫酸、盐酸、氢氧化钠)遇湿易燃固体(碳化钙)氧化剂(双氧水)(共五类)的批发(贸易无仓储)(许可有效期至2017年1月1日);水暖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制造、零售、批发;水电安装、修理;净水设备、水表及水表校验台检定、制造、修理;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销售(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6月30日,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的总资产1295.01万元,所有者权益642.50万元,营业收入1268.06万元,净利润72.01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8)、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平

  成立日期:2013年4月18日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软件的研究、销售、安装及服务;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截止2016年6月30日,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道有限公司的总资产12259.12万元,所有者权益1664.55万元,营业收入5145.26万元,净利润163.34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的实际控制人。

  (2)、南昌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的全资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实际控制人。

  (3)、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份。

  (4)、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50%的股份,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份。

  (5)、南昌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南昌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66%的股份,洪城水业持有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51%的股份,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的实际控制人。

  (6)、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给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为水业集团全资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7)、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74.83%的控股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洪城水业控股股东。

  (8)、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51%的控股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洪城水业控股股东。

  (三)、履约能力

  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加201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6年度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致使新标的公司: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单位采购、租赁等部分关联交易金额比2016年年初预计的有所增加。主要标的为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向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办公场所、向南昌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天然气,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和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服务,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和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预计2016年以上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数额将为15298.3万元,比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增加15298.3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定价政策: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无统一收费定价标准但当地有统一地方规定的,适用当地的规定;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当地统一规定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皆为采购或提供综合服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协议约定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决议表决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李钢、邓建新、万义辉、史晓华、胡江华均回避表决,其余四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参与表决并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临2016-054号公告)。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召开董事会前就该议案具体情况向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进行了说明。公司三位独立董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2016年度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并且上述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交易双方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因此,公司2016年度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权益的情况。

  鉴于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较多,我们已同意公司将2016年度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分类汇总形成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且对公司增加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示同意。公司董事会已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合法有效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关联股东应当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61证券简称:洪城水业编号:临2016-057

  债券代码:122139债券简称:11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的规定,现将公司2016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554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龙萍以及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国泰君安君享新发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合计发行49,824,144 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10.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524,149,994.88 元,扣除需支付的承销费用25,03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99,119,994.88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 年4 月22 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6-000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验资费用、股权登记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29,618,663.1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4,531,331.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专户存储。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审议通过的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之后,剩余部分按照以下优先顺序和金额投资相关项目:

  单位:万元

  ■

  上述4、5、6 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南昌市朝阳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实施,公司将通过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鉴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已不能满足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全部投入,现按照以下优先顺序和金额投资相关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为95,993,286.1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95,993,286.18元(含支付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0,000元发行费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的项目为91,993,286.1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03,126,708.70元。募集资金余额中,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金额为233,761.76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403,360,470.46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工作人员孙兴涛、苏冬夷、邵凯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专户的资料。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6年5月1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16年6月14日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和南昌农商银行劳动支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述各方均严格履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2016 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16 年6 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6年5月16日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80,718,946.92元,详细情况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临2016-037号“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已于2016年5月20日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6] 第6-00040号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无其他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

  证券代码:600461证券简称:洪城水业公告编号:2016-058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灌婴路99号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8日

  至2016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16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但会议召开时必须凭证件原件进行 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9月6日至9月7日

  9:15~11:30,14:00~16:00。

  (三)登记地点:南昌市灌婴路99号公司15楼证券投融资部(邮编:33002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理,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灌婴路99号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330025)

  3、电话: 0791-85235057

  4、传真: 0791-85226672

  5、联系人:杨涛、桂蕾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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