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金额:人民币16000万元整
●产品类型:集合资金信托
●投资期限:180天
一、信托产品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2016年7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短期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累计发生额度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同时终止前次审议通过的以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计划,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
2、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于近期购买中江国际·锐增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江信托”或“受托人”)签订《中江国际·锐增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文件》(编号:中江国际[2013信托779]第(1-295)号,出资16000万元,购买16000份信托单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7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短期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6-050号公告)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信托产品计划内容
1、产品名称:中江国际·锐增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
3、投资金额:人民币16000万元整
4、产品类型:集合资金信托
5、产品预期收益率:受益人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5%。
6、投资期限:180天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信托投资,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风险分析
本次信托协议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受托人将密切跟踪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并结合债券市场走势和资金市场状况,合理进行投资组合。在委托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评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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