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网站上刊登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查发现,以下内容需要更正和补充:
一、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部分财务数据与单位不符、数据披露错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五、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原披露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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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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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未能对半年度填报系统生成的财务报告正文下述数据表格表头内容充分审核,现将下述数据表格表头内容进行补充,不涉及数据更正。
第九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26、开发支出
原披露数据表格表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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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披露数据表格表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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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应付债券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原数据表格未披露表头内容。
补充披露数据表格表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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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和补充后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更新后)》。除上述更新和补充内容之外,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其它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严格作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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